时间:2022-08-24 15:31:54来源:法律常识
因不愿担负老公死前留下来的负债,哈尔滨的杨某被抵押权人起诉到法院。近日,哈尔滨魏都区法院做出最终判决,杨某与权某属事实婚姻,权某死前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杨某需还款。
今年已经51岁杨某与权某并没有备案就是以夫妇为名在一起生活30多年,并生有一子,已经27岁。2003年4月,权某为做买卖向朋友李某借走10万元钱,并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今借李某拾万余元整,并承诺在2005年9月份结清。”2005年5月,权某因心脏病突发死掉。权某去世后,李某数次要杨某偿还借款,均被杨某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可奈何李某只能将杨某告到了法庭,规定杨某给付10万余元。
法庭上,杨某编造谎言,自己和权某并没有备案,不属合法夫妻。10万余元是权某些人借,借条是权某些人写,属于权某个人债务,和自己不相干,不应当承担。
一审法院案件审理后认为,杨某与权某虽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妇为名在一起生活30多年,更何况彼此儿女也确认杨某与权某是其父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彼此已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上诉人所提供的借条,确系权某出示,贷款客观事实创立,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杨某承担还款责任。因杨某和权某的儿子已经确定不遗产继承某资产,亦没有参加起诉,故不承担本案负债。裁定被告人杨某给付上诉人李某贷款rmb10万余元。
裁定后,杨某不服气,上诉至哈尔滨市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被哈尔滨中级法院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