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6 12:31:56来源:法律常识
一、能证明与被告人之间有债权的案件材料,如合同书、借据、收条、借条等有效证据。
二、债务人已执行给付义务或者其它约定义务而借款人逾期不行使权力的证据,如金融机构电汇凭证、或是到场证据等有效证据。
三、若有贷款担保人或中间人,一定要给予贷款担保人或详细介绍人姓名、胎儿性别、年纪、所在单位、住址,倘若企业贷款担保,须提供公司名称、详细地址、法人代表等状况;如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将另一半另一方也列入共同被告。
四、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不履行职责的原因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挑选给予或是未提供。
以上直接证据尽量要形成一个高效的证据链,不必主观臆断地觉得某一直接证据就够了而放弃了给予别的证据的机遇,不然孤证一旦发生难题,会使全部纠纷案完全输了。
侓师觉得,对债权人来讲,需要提交的证据通常是充分说明了负债早已执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解决的案件材料。但报请借款人留意,如所提供的是系仿冒、或是含有别的出轨特性的原材料,则需要因而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