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17:02:25来源:法律常识
现实生活中,很多债务人在追债不了时,只懂得提起诉讼,且不了解追债还有一条近道,即应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
督促程序,就是指债务人向法院起诉提交申请,要求借款人给付以资金或商业票据为的内容负债,人民法院经核查合乎法定程序,依规传出民事裁定,催促借款人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程序流程。借款人接到民事裁定后,假如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会主动履行义务也不提出质疑,民事裁定即产生效力,即与生效的裁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债务人能够由此向法院起诉法院强制执行。
与起诉对比,应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如下优势:(1)立即便捷,催偿负债快,借款人接到民事裁定后15日内不提出质疑,民事裁定即产生法律法规水平。(2)程序流程上有着简单性,不必口头传唤借款人,不必开庭审判,不需要当事人双方开展争辩,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书后,经核查合乎法定程序的就可以审签民事裁定。这会对被告方而言,毫无疑问既省时省力又省力。
尽管申请支付令具备能够尽早实现债权等特点,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不然人民法院不受理。申请支付令需具备的前提条件包含:(1)要求支付的一定要钱财或是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及其个股、债卷、国债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商业票据。(2)要求支付的钱财或商业票据,一定要早已到期或是过期,且金额一定要确立的。(3)借款人承担给付义务,且债务人与借款人本身没有别的经济纠纷。(4)支付令可以送到借款人。(5)应向借款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6)务必提出申请,并注明以下几点:彼此的相关情况;要求支付的数量和所根据这一事实、直接证据,在其中尤其是应明确提出能够证明所要求债务存有的债务公文;办理的目地,既要说明要求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传出民事裁定的想法。(7)所申请的债务不得超过法律认可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人民法院经核查债权人的民事裁定申请办理同时符合要求的,即给予审理。在审理之后,经进一步核查觉得委托关系显著合法合规,就应当在自审理生效日15日内向型借款人传出民事裁定。借款人即被上诉人接到民事裁定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质疑,又拒不履行民事裁定,债务人即申请者就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审签民事裁定后,实在找不到被上诉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质疑,那样民事裁定即自主无效,督促程序结束。可是,支付令无效后,并不耽误债务人履行诉讼权利,债务人能通过提起诉讼从而出现庭审程序,以求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