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7 15:30:05来源:法律常识
一、30年朋友,我怎会不信
30年以前我就和老李认识了,他是一家进出口贸易货栈的责任人。那时候我还在长航当购置,也算是他们的大顾客。大家私人关系非常好,过年过节都是有往来。我的印象中,他憨厚老实。
老李退休后在武汉汉口开实体店开始做起了日杂买卖。2000年6月他找到我,说扩张生产制造急需用钱,明确提出以一月2分的利息高向我贷款。这贷款利息比银行业要高于十倍,何况也是30年朋友,所以我很痛快地借走他20万余元,并没有申请办理抵押手续。
这是我们那时候的借款协议,款贷到了“达茂旗日杂”户下,这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王的女儿,五个公司股东全是王家人。
之后我发现了老李买卖不行,压了很多货。我慌了,上门服务追债,他只还了1万余元。在我的一再督促下,“达茂旗”和我签署了还款计划书,允许分三次结清借款,最后一次还贷日期为2002年6月1日。
二、见到注销公司书,我还懵了
但是,还贷不如意,并且王家人的气色愈来愈不好看。2002年3月,我申请劳动仲裁,回应是诉讼主体不正确,“达茂旗日杂”早已销户。我再赶来老李店内,才发现店铺名字已更改为“和仁日杂”,法人代表变更为老李。针对19万借款,王家人翻脸不认:“你来请律师打官司,找‘达茂旗’去需要钱。”
我去工商局查看,看到了“达茂旗”申请注销书,才知道就在这一年今年初,五个公司股东举办股东会议,觉得经营状况欠佳,申请注销。企业清算仅有使用价值七万元的拖布、泡脚盆等货。整体公司股东称企业无债务、负债,按资金投入比例分配,对这7万余元库存商品开展取缔。
见到这一份注销公司书,我人都懵了。她们怎能那样欺骗我?太不讲信用了?难道说我这19万余元打水冲洗吗?(原文中公司名字均为笔名)
三、软招硬招我全用过,没有用
我这个人蛮犟,不相信这些邪。我的第一个想法便是用软招,给他讲好话,摆自己家实际困难,期待另一方做善事还些钱。但好言相劝,没有用。
于是我就来硬的,包了三辆出租车,找了十几位好朋友,三天两头去他店内、家中,或吵或闹,让他做不了买卖,乃至赖在家里面不动。但伤人的话讲停止,或是没有用。
我乃至找过收账公司,另一方回应得倒痛快:“包到大家的身上,完事后大家提9万。”可见到她们一脸的凶相,我又胆怯了:万一闹出事案可该怎么办?
追债遥遥无期,我觉得请律师打官司,能联刑事辩护律师都劝我算了吧:打这个纠纷案各种各样花费加起来接近4万,最终取得的很有可能是一堆洗把、泡脚盆,就认栽吧。
但我没有听这种劝说,借款还款,理所应当,我不坚信法律法规不可以为我维护和平。
四、人民法院最后判决:另一方瞒报负债
我将另一方告上法院,而且到许多企业资询,省、市、区体改委、工商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处(科)我还摸熟了,她们说这类股份合作制,的确存有系统漏洞,让赖债人钻了空档。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本案也很关心,虽然我这19万的负债并不是要案,但她们非常认真,一直督查本案。对于此事,我尤其感谢。
数番波折,2004年5月,人民法院总算判决:“达茂旗”注销公司情况下,清算程序违反规定,同时瞒报了负债,五位公司股东应承当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五、为查明另一方资产,我什么苦都吃过
好多人认为纠纷案打赢了,钱就应当回家了。实际上法院强制执行难度很大,法院人手紧,案件那么多,状况又繁杂,因此被告方一定要相互配合人民法院质证,摸透另一方的资产。为了能这件事情,我哪些方法都想过去了,什么苦都吃过。
曾经的我请人扮成买东西人,到老李店内买一千元的货,但需要他给予“达茂旗”账户便于进帐。这样就弄到了集团公司的账户,随后快速通告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赶来金融机构,立刻冻洁了账里的2万余元。
听闻有一个公司股东在舵落口开店铺,我打算追踪。那一段日子,我每日零晨4时跑到他们家对面蹲点,那时候下着小雨,我打着伞,冷得直哆嗦,保安差点儿将我当做了窃贼。早上另一方出去太早、遛猫遛狗,我便远远跟随。最终证实这是个假信息,一个星期就是这样徒劳了。
我发现了其中一个公司股东把房屋出租,觉得这也是冻洁其房屋的绝佳直接证据。我寻找租用户,另一方根本不理我;我找社区居委会,又找了公安局,可别人自然护着自身的住户,不愿出具证明。
我都咬紧牙花了一千元购买了支录像笔,四处调查取证,但是这种直接证据最终并没有被法院采取。
最终,五位公司股东的房地产分次被法院冻结,一部分还被评定。她们迫不得已把钱帮我,不然它的房屋就没救了。春节前,最后一笔款1.5万余元交给了我手里。
六、不讲信用,最后大家都累及
终于可以审结了,我却高兴不起来,这5年以来大家都非常累。
我好累,为了能讨要本应属于自己的19万,我每日跑来跑去,来过的企业许许多多有一百多家,人民法院几乎是每星期一次;打字复印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各种各样花费,这么多年花了接近8万。
王家人也非常累,不愿还款得动是多少脑子,又要防备我,又要应对人民法院,结论不但要还19万,还要贴上几万块诉讼费用,能不累吗?
审判长也非常累,大家彼此讲的事要去核实,看是不是合理合法、有效,还需要融合政策法规做彼此的工作中,我们走了她们还需要研究讨论。她们的确恪尽职守。
欠缺个人信用,最后对中国法律网络资源、社会资源、对自身,都导致很大的消耗。例如,要是没有这一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办大量非常值得办的要案。
将我的要债历经公布于众,是希望大伙儿提升法制观念,维护保养社会正义,让这些不讲信用的人,获得需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