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4:03:09来源:法律常识
4月7日,清涧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李某某于2020年5月30日前代张某某归还原告高某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原告高某某与张某某、李某某系战友关系,2018年5月12日张某某为给其子张某购置婚房,向原告借款100000元整,利息1分,由被告李某某作担保,口头约定期限不限,原告何时要款,借款人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否则由被告承担偿还本息。后来原告多次向借款人和被告索要该笔借款无果后,无奈之下原告高某某于2020年3月20日向清涧县人民法院起诉。案件审理中,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讲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自此,一起朋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得以调解结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