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4:22:52来源:法律常识
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高效司法服务
案情简介
原告系生产编织袋的企业,被告系生产建筑水泥的企业。2020年10月左右,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提出购买塑料编织袋的意向,原告公司按照被告公司的要求生产、制作了装水泥所用编织袋并按期向被告公司完成交货义务,被告公司工作人员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被告公司承诺于2020年底前付清全部货款,却至今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调解要点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4月1日收到该案后,通过涉企“绿色通道”,该案件当天转入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当即联系被申请人说明利害关系,双方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公司不仅在4月18日就顺利收到第一笔货款,而且于4月19日就收到了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裁定书,双方企业不到二十天就解决了矛盾而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切实减轻了企业诉累。
典型意义
该案高效率的诉讼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