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0:43:54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上海协议补,养女23年后起诉养】,以下3个关于【上海协议补,养女23年后起诉养】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法释〔2017〕6号
最高关于
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规定
8呷嗣穹ㄔ荷笈形被岬?710次花过,行)
在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二款和三款:
夫妻一方与三人串通,虚构债务,蹬权利的,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蹬权利的,不予支持。
附件: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附件
最高关于
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8呷嗣穹ㄔ荷笈形被岬?299次会议通过
根靖呷嗣穹ㄔ荷笈形被岬?710次会议
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二)的补规定)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共和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条 当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不予受理。但当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三条、三十二条、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同居”的,应当受理并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废的,应当受理。
二条 受理请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请撤诉的,不予准。
三条 受理案件后,经审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作出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四条 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十条的规定请告婚姻无效的,应当受理。
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十条的规定,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方为被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请人。
七条 就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和请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八条 协议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力。
当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废的,应当受理。
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
审理后,未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
十条 当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
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
十二条 婚姻法十七条三规定的“产权的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
十三条 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
十四条 审理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名下的复员、自主择业等一次性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名下的上述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惊人井岁与颈实际年龄的差额。
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
孩子的抚养如承担?
近日,一则新闻
#花46万
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
一举登上微博热搜
引发全网关注和热议。
事情源于
上定区
公布的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女子某某于 2004 年经调解,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 500 元至其十八岁。
由于男方常年在外工作,女儿的教育、生活主要由原告某负责。
后男方表示经济困难,等宽裕后给付抚养。女方就抚养问题向请强制执行。
同时,女方称,
17 年来为女儿支付
学、伙食、旅游
合计 46 万余元,
要求男方负担一半。
?月,原告某为女儿小支付了学185,270元;
伙食、旅游、校服、住宿、课外活动、竞赛课、竞赛考试、培训142,269元;
配眼镜、医疗84,400元;
保险52,656元,以计464,595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负担一半,即232,297.50元。
审理后认为,
追偿用超出协议约定
且未征得男方同意,
亦不能证明用确属必要、合理。
对于后发生的超出协议约定的教育培训用等,实际抚养一方应当履行必要的告务,经另一方事先同意,若未能协商一致的必要支出,应视为实际抚养一方自愿为子女负担的部分,不宜划入未实际抚养一方的抚养负担围。
最,判决驳回女方的请求,
同时对男方不履行
抚养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
本案中,原告追偿的用在调解书中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原告亦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同意承担或用确属必要、合理,峨求,难以支持。最,判决驳回原告。同时,也对被告不主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抚养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
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
甚至气愤!为女不平~
一网友表示:每个月给500元,连吃饭的钱都不够,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
另一网友表示:对该男子不支付抚养的行为不应该强制执行吗?怎么能的批评,这不是耍无吗?
作为单亲妈妈,
带孩子生活本身就不容易,
前夫理应按时支付抚养
结果孩子都么大了,
男方居然连500元也不肯支付
有网友直言,
以后别绑架女儿赡养他~
夺出的
17年花46万元,
了一笔育儿账:
17年在孩子身上花46万元,平均下来一年2.7万,每釜,真不多。
孩子的学、培训、补课、买衣服玩具、学课外书、生病医疗,再加上偶尔出去旅游,吃顿好的,每釜根本不够。
也有网友发声,
表示理解的判决。
“我觉得女方如果这17年来没有收满协议上的抚养,要求男方补偿回来。但要求前夫分担一半养护花的46万率是很低的。因为如果女方当时在签的协议上写明了每月给多少,给到几岁就是多少,孩子这个日后实际花是多少都得是女方自己承担了。
04年的500一月,到近十年的物价等用已经不一样了。当时签的协议应该要写明会随着工资增等情需要按收入的百分几来给这样就不会亏。如果没有签按收入的百分几的话,只能靠前夫的良心给了。
对此事,以超出协议约定等情为由驳回女方的请求,我个人也能理解吧!竟按协议走的这个没办法,白纸黑字。对于男方不履行抚养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我觉得不单单是批评吧,应该还要追偿所欠的。说句话实话,养一个孩子到出来到社会期间花几十万真的不多,觉得不多的,只是你没过。”
还有网友建议女方
窟增加抚养。
这让小侬不禁想到
去年也有一则类似新闻——
男子上海拥有4套房子,名牌大学业,年薪50万,后只给前妻和女儿600元抚养。上诉后,上中院改判: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
上海市律师师翼表示:通过判决形式拿到较抚养确实比较难,虽然上海等一线城市养娃用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的判决标准是考的生活水平,不是阶级的生活水平,更不是“鸡娃竞赛”的水平。“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因此抚养也是最低限度的保障,母能否为子女多付出的本质是爱,不是法律。”
不管怎么说,
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担当,
竟也是自己的孩子。
怎么会连500块钱都支付不起?
不知当中是否还?
对此你怎么看呢?
【鱼综合编辑】素材:@上定 @沸点新闻 @ 评论微博各路网友,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房产动迁中一般会出现此类情形:经婚姻关系解除,双方协议书未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情下,一方能否以另一方因前居住房屋动迁所获动迁利而主张分割?后即使不认定为同住人,是否还有权获得部分征收补偿?
律师观点
婚后在房户并实际居住,而后二人,但一方的居住权未明确,下当事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为由诉至,确认其是否合房屋同住人条件,会综合房屋、征收时的房屋居住情、各方对房屋的献及相关政策等因素,遵循公平,确认一方是否有权占有征收补偿利。
虽然双方在时未对居住权进行约定,但协议递对认定能否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如协议中有关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划分内容,同样会作为作出判决的依据。
通常同住人的身份不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丧失,既然协议未对居住约定,此时,法官只要根据其户所在、实际居住、他处有无房屋,确认其合同住人条件即可获得相应的征收利。
通过对此类案例的检索,我们的判决结果针对不同情主要种处理方式:
一,但未约定居住权的,基于其户迁入涉案房屋且实际居住而取得房屋同住人身份的事实,可以获得征收补偿利,但一般综合房屋、实际居住情甸少分。且在考虑到实际居住人权保障时,因婚迁入但又搬离涉案房屋者,征收补偿占有份额的大小需让位于实际居住人。
二,后已获得房屋折价款并搬离房屋,不再视为涉案房屋同住人,但之后房屋被征收,动迁公司非以错误认识将其列为安置对象的,也可以获得征收利。
三,后没有房子居住,因而一直住在房屋内,也认定为同住人。下文针对这一情列举的典型案例中,女方因婚将户迁入系争房屋并实际居住,后因他处无房则继续居住于系争房屋内,因对房屋具有献,与其丈夫、儿子被认定为安置人,此案中也支橱为原告的全部主张,即获得货币安置征收补偿款的所有金额。
四,判决中约定双方居住解决,且与居住房屋无关的一方,仅依据婚姻状、居住时酌情确定其占有份额。
可见实务婚迁入系争房屋的一方往往基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且不再居住房屋的事实,对房屋征收补偿款占有相对小的份额。
下面,本文将围绕实际案例做具体分析:
1、了未约定居住权,户未迁出系争房屋,利。
案号:(2020)沪511号
案情简介:某与陈某某系夫妻关系,?0日,双方协议,订立协议书并约定将婚内居住的房屋部分让与陈某某。?5日,某与陈某某办理登记,民政局备案的自愿协议书未提及陈某某的居住问题,后该房屋被征收,陈某某户口亦未迁出房屋,且实际享有居住利。现某以其与陈某某正式时签订的协议书中已删除原对陈某某后居住利的承诺为由,主张陈某某不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利。
审理:上海市二中级
案由:共有纠纷
裁判要点:认为,陈某某与某结婚后,户姘阜课荩楹蟪履衬骋恢本幼≡谏姘阜课菽?/span>。一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分别出示两份协议:一份为?0日陈某某、某签字的协议,约定亭子间归女方使用,虽然双方未立即办理登记,但可见当时某对陈某某就涉案房屋后居住部位有过承诺;另一份为?5日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时达成的自愿协议书,其上对后的居住问题没有另行约定,即未排除陈某某在涉案房屋内的居住利。陈某某在涉案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后去世,亦未提供证据证明陈某某在他处有房,故陈某某应认定为涉案房屋同住人,享有相应的征收利。一审综合涉案房屋的、对房屋的献等实际情对涉案房屋安置补偿款所作纷当,因而二审维持原判。
份额明确:案件中认定系争房屋吵1,同住人某1与案外人某某的子女某2、某2的丈夫某1,及某2与某1的共同子女某2三人。一审中某2的前妻陈某某的继承人周某某以陈某某在涉案房征收利为由,主张分得征收溃醋苷魇绽娴?5%,而仅判处其获得总征收利的15%。
案号:(2021)沪38号
案情简介:顾某系陈某再魂又离异的妻子,顾某在与陈某结婚后,户口迁入涉案房屋并实际居住。?日顾某与陈某协议,时约定顾某未放弃涉案房屋的居住及拆迁利。?日,上海市获政府作出涉案房屋地块征收决定。
审理:上海市二中级
案由:共有纠纷
裁判要点:一审认为,顾某在与陈某结婚后,户口迁入涉案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情有证人某某、景某某、某某证言所证实,虽各证人对顾某居住时间的短不一,但考虑到顾某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达十八年,认定双方共同居住在涉案房屋居住超过一年更合常理,故顾某合同住人条件,应当享受涉案房屋的征收利。综合考虑涉案房屋的、户迁入的历缘由、实际居住使用情等因素,基于涉案房屋共获得的各补偿、奖励等总计4,179,369.31元,遵循公理的判令陈某2,即陈某与前妻所生之女,分得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约268万元,顾某分得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1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份额明确:判令涉案房屋征收补偿款由陈某2与顾某共同享有,顾某获得涉案房安置款的36%。
2、时已就房屋权进行分割,但被拆迁人认定为安置人口的,可以获得征收利。
案号:(2020)沪095号
案情简介:某与某原为夫妻,?0日经判决,判决还确认涉案房屋由某居住使用,某迁出该处,某支房屋折价款121,080元。月9日,金福公司取得房屋拆迁证,涉案房屋被纳入拆迁围。金福公司与某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认定应安置人口为某、某等人。现某等人认为某基于与其的事实,已丧失对涉案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不应享有拆迁补偿利,故要求归某等人的安置房屋及安置补偿款改判归其所有。
审理:上海市二中级
案由:共有纠纷
裁判要点:认为,某虽户在婚后迁入涉案房屋并实际居住,但时已经就涉案房屋的权进行了分割,由某取得折价款并在后搬离,故不能视为同住人。了解该户户人口、居住以及人员内部婚姻关系变动等情的基础上,从最大利保障该户补偿安置利角度出发,确定安置房以及货币款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将某、某等均认定为安置人口,故结合拆迁政策并尊重拆迁人的实际考量,予以确认具体的拆迁利分配。
份额明确:案件中,系争房屋被认定安置人口为某、某某、张某、某、某5人,某、某某主张共同取得拆迁补偿利的三分之二,而有货币补偿款仅占动迁安置款的30%。
3、离异后居住困难,继续居住在房屋内直至被征收,认定合同住人。
案号:(2021)沪0101民初4239号
案情简介:?原告某、某协议,因原告某他处无房,二人后某继续与某居住于该房屋直至房屋征收,并由原告腾房交给征收单位。现原、被告就征收补偿利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某、某遂共同向提丑,要求征收补偿款归其所有。
审理:上海市获
案由:共有纠纷
裁判要点:本院认为,某、某包括离异后一直在涉案房屋居住至征收,在外未享受福利性待遇,合本次征收利条件。考虑到系争房屋、实际居住情征收补偿款应归属于原告。因此,为遵循合法、公平、,依据共同居住人条件对涉案房屋征收分割征收补偿利。
份额明确:支持作为共同原告的某、某的诉请,判令系争房屋全部征收补偿利归其所有。
4、判决中准予双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后系争房屋被征收,一取得部分征收利,但基于其对房屋没有献的事实,酌情确定其份额占有。
案号:(2020)沪731号
案情简介:2010年,周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周某搬入系争房屋居住并迁入户。2018年,张某至提起之诉,审理后判决准予两人,周某迁出系争房屋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等。后周某,7月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月20日,张某就前出撤诉请。次月1日,周某诉至,请求判境,并于同起本案诉讼,张某支付周某240万元。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准予两人,双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一审判决张某支付周某收补偿款的40%,现周某请求改判张某给付其征收补偿款200万元。
审理:上海市二中级
案由:共有纠纷
裁判要点:一审认为,系争房屋源于张某母,后由张某承租居住。周某与张某再婚后搬入系争房屋居住并迁入户,取得同住人身份。现系争房屋被征收,两人婚姻关系也已解除,周某虽可主张取得部分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但其可得份额应综合房屋渊源、婚姻状、居住时等情块确定。二审维持原判。
份额明确:案例中房屋吵,张某前妻周某主张占有房屋征收补偿利的45%,而仅支持其获得征收利的19%。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上海协议补,养女23年后起诉养】,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