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4 12:00:00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律师:
2005年11月我的老公与一女人有婚外恋被我发现,我向他提起离异,但他是不愿离。在我的一再坚持不懈下,他明确提出大家一起全部的使用价值二十余万余元的一间商铺归他全部他才愿意离异。为尽早从婚姻生活的卡夫卡城堡中走出去,我答应了他的规定,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在结婚登记单位申请办理了。但在离婚之后没多久我便失业了,日常生活发生艰难,请问,我能不能规定对离异时的不科学协议书进行变更,再次切分夫妻共同财产?
张丽丽好朋友:
离婚协议书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书是离异的彼此被告方达到的,它不过是可以进行变更或是撤消的:一是由你们彼此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是撤消;假如彼此不可以就变动或是撤消达成一致建议,则仅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变更或是撤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要求:“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要求变动或是撤消的,法院理应审理。”“法院审判后,未发觉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时存有诈骗、威逼等情况的,理应依规驳回申诉被告方的诉请。”从以上要求看来,你规定更改或是撤消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割的內容,即规定再次划分资产要掌握2个标准:一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型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二是要证实你在签订该协议书时是有被另一方诈骗或是威逼等情况的。
这也是由 刑事辩护律师 为您解释,详尽可以利用下列方法进一步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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