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9:14:48来源:法律常识
长期分居可以主张抚养费
司法实践中,有的夫妻由于种种原因,长期分居,财产互相独立,孩子在家由一方抚养,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在家一方可以向另外一方主张自己付出的部分抚养费。下面简单分析一下,以供参考。
一, 夫妻分居期间大概率财产分别所有制
事实上,夫妻分居期间,如果没有财产上的往来,互相各用各的钱。事实上和财产分别所有没有区别,这种情况和典型的夫妻财产分开,离婚以后的夫妻财产分开没有本质区别。
二, 夫妻分居期间仍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不管夫妻离婚还是分居,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支付抚养费当然也是应该的。
三, 分居期间在家一方垫付了另外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如果财产没有往来,应该由两人支付的抚养费事实上只能由在家一方全部支付,应该由在外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只能由在家一方垫付。
四, 在家一方追偿合情合理
一般情况下还是认定垫付,既然是垫付,当然能主张追偿,这样也不给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人可乘之机,从社会效果来讲,应该允许追偿,这样也有利于孩子的利益最大化。
五, 不同的诉讼主体
我们个人认为,没给的以孩子名义要,已经支付追偿的以大人名义进行,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考虑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少分,对于抚养权的确定也要尽量考虑。
以上意见纯属个人意见,未必正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