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 男方赖账遭起诉

时间:2022-04-15 11:00:04来源:法律常识

好离好散,协议离婚。彼此签订房子小汽车归男性全部,女性获赔偿135万余元的协议书。可是,王先生却在缴纳了20万余元后找个理由违约,称签订时存有重大误解,压根不用再付款一切赔偿款。因此,汪女性诉至

  好离好散,协议离婚。彼此签订房子小汽车归男性全部,女性获赔偿135万余元的协议书。可是,王先生却在缴纳了20万余元后找个理由违约,称签订时存有重大误解,压根不用再付款一切赔偿款。因此,汪女性诉至人民法院。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做出王先生付款汪女性115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阅读推荐:

  离婚财产分配的有关政策法规

  离婚财产分配合同书

  离婚财产分配中需常见问题

 

  王先生和汪女性于上年1月在民政部门系统软件理了离婚。彼此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承诺,备案在王先生户下的商住楼一套、小汽车一辆归王先生全部,但因于大半年内赔偿汪女性135万余元。彼此分手之后,王先生按承诺,依次四次根据银行转账向汪女性缴纳了20万余元。因为还有115多万元沒有付款,汪女性多次追款却屡次未果,迫不得已,汪女性将王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宣判执行彼此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所明确的计付责任,由王先生付款托欠的赔偿款115万余元。

  可是,王先生却果断不愿付款。他在法庭上阐述,说离婚协议书所得的的房子是自已的结婚前财产,因为离异时认为是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而造成了重大误解,因此在协议书中开展了切分。此外,在离婚之后,早已多次付款给汪女性货款,因而,夫妻共同财产一部分早已全额的付款,故不会有此外的结算账款。更何况,彼此在离婚之后,因为汪女性没房可居,因此以自身的为名于北京为其租房子给予她定居,并由自身向房主付款租金等2.9余万元。

  人民法院觉得,离婚协议书中,被告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书,对双方具备法律法规约束。此案中,彼此就离婚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书,系彼此真正想法的表明,具备法律认可。王先生却称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存有重大误解,沒有客观事实根据,无法采纳,王先生理当按约执行计付货款责任。此外,王先生称付款房主的租房费用2.9余万元,应在系争账款中给予抵冲的认为,因沒有给予证明说明彼此从此账款抵税系争账款达到过满意,此辩称建议,不予以采取。由此,人民法院做出了以上宣判。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