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也叫“彼此同意离异”,就是指夫妻关系被告方达到协议离婚满意并根据结婚登记程序流程消除婚姻的法律制度。其具体特点,一是被告方彼此在离异及其儿女和资产问题上意向一致,达成共识;二是依照结婚登记程序流程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获得离婚证书,即消除夫妻关系。
协议书离婚的条件
(一)被告方须为合理合法夫妇而且具备彻底民事行为
1.协议离婚的当时人彼此理应具备合理合法夫妇真实身份。以协议离婚方法办理离婚的,仅限依法处理了登记结婚的夫妻关系被告方。不包括婚前同居和有另一半者与别人同居关系的双方,都不包含未办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中的双方。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未办过登记结婚的男孩和女孩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结婚登记管理方法机关单位不得审理。期间产生的相关真实身份关联的纠纷案件,及其涉及到儿女、资产问题的异议,可以诉讼请求法院解决。
2.协议离婚的当时人彼此均理应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仅有彻底民事行为优秀人才能自立自强地解决自身的婚恋问题。一方或两方被告方为限定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的,即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症病人,不适合协议离婚程序流程,只有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离异问题,以维护保养沒有彻底民事行为被告方的合法权利。
(二)协议离婚被告方彼此一定具备离异的一同意向
“彼此自行”是协议离婚的基础标准,协议离婚的被告方理应有一致的离异意向。这一意愿务必是真正并非虚报的;务必是独立做出的而不是受另一方或第三方诈骗、威逼或因重大误解而产生的;务必是一致的而不是有意见分歧的。针对一方需要离异的,结婚登记管理方法机关单位不得审理,只有根据离婚诉讼处理异议。
(三)对儿女和资产问题已经有适度解决
“对儿女和资产问题已经有适度解决”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条件。假如夫妻关系被告方不可以对离婚之后的儿女和资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做出合理解决得话,则不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流程离异,而只有根据民事诉讼程序离异。
1.对儿女问题有适度解决,就是指对彼此离婚之后关于孩子抚养权、文化教育、看望等问题,在有益于维护孩子合法权利的准则下做了有效的、稳妥的分配。包含儿女由哪一方立即养育,儿女的赡养费和教育费用怎样压力、怎样计付这些。因为家长与孩子的相互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清除,协议书中可以承诺不立即照顾方对儿女看望支配权行驶的內容,包含看望的方法、時间等。
2.对资产问题有适度解决,主要包含:
(1)在没有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利的条件下,对夫妻共有财产作有效切分,对给与日常生活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发展协助作妥当分配,并着力解决好彼此离婚之后的住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