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9 11:33:33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婚姻家庭形态是什么,以下6个关于婚姻家庭形态是什么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我国古代有一夫多妻,而现如今只有一夫一妻制。
“男娶女嫁”、婚后从夫居,建立新家庭。在择偶范围上,“同姓不婚”被作为规则;“门当户对”是一种择偶的理想标准,反映出社会等级地位的观念;
在择偶方式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传统社会中必须通过的第一个婚姻程式;婚姻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家庭、家族及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重视婚礼程序的完整进行。
扩展资料:
婚姻形态演变
原始社会最初的婚姻形态是乱婚,即群内所有兄弟姊妹之间都互为夫妻。不排斥长幼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不构成家庭。
而人类的第一种家庭形态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内部实行内婚制,其与乱婚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排除了不同行辈间的通婚。这种婚姻制大约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婚姻形态由血缘婚转入族外群婚。族外群婚不但不同行辈之间的通婚,而且也禁止同一集团内兄弟姊妹,乃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新石器时代,族外婚逐渐为对偶婚所代替。
进入金属器时代后,伴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男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和放牧管理牲畜的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妇女转而从事无足轻重的家务劳动。由此男子取得支配全部剩余产品的权利。
而对偶婚下的从妇居到此时已与男子拥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可调和。私有制的萌芽和个人财富的日益增加,促使男子要求改变旧地传统,打破原有的婚姻秩序,把他的妻子带到家中居住,以便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够继承自己的财产。
这样对偶婚的“从妇居”转变为“从夫居”。此后家事的发展,要求夫妻间的持久结合,不稳定的对偶婚逐渐过渡为一夫一妻制。
1、恨与抗拒的婚姻
最糟糕的婚姻类型是两者都不快乐,都非常以自我为中心。在这种恨与抗拒的婚姻中,妻子恼怒丈夫,老是找碴儿,并和他争夺权柄。在社交场合上,她无礼地对待丈夫,用丈夫闻所未闻的刻薄言语嘲讽他。
2、恨与顺服的婚姻
我妻子嫁给我,是因为我使她相信我是个基督徒。我妻子一直长时间为自己的配偶祷告,愿照神的旨意结婚。然而,我们结婚不到一年,就发现彼此的看法性格方面有所差异。
不管我的态度怎样,我妻子尽量总是不断地顺服我。《圣经》上说妻子能以自己的敬虔行为赢得丈夫的心。当然有时我也努力爱我妻子而付出。
3、爱与抗拒的婚姻
女权运动使爱与抗拒的婚姻症状火上加油。过去,我们会以为这种婚姻形态是一个懦弱的小男人被爱吼叫且争斗不休的妻子所控制。
然而,今日的职业妇女过分专注于自己的事业,也许是抗拒型去租更佳的写照。双收入家庭为婚姻带来了格外的张力,丈夫的确疏于照顾家庭,不过妻子对此的态度也不好。
4、爱与顺服的婚姻
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少数男人拥有美满的婚姻。要是你能够深入看似美好的外表,多数男人会承认自己的婚姻并不像应有的情况那么美好。在圣经中几乎找不到什么美好婚姻的榜样,比较显明的例外是亚伯拉罕与撒拉,以及耶稣的父母约瑟与马丽亚。这两对夫妇的婚姻是爱与顺服的榜样。
扩展资料:多数男人并不觉得自己拥有幸福的婚姻,他们不觉得自己活在爱中,也不了解《圣经》中爱的定义,而《圣经》清楚阐明丈夫与妻子的角色。
通过组合丈夫对自己角色的反应与妻子对自己角色的反应,可得到四种婚姻形态。他不是爱,就是恨;而她不是顺服,就是抗拒。
爱与顺服的婚姻不是约定俗成的,而是需要每天用心执行《圣经》的命令,去爱,珍惜,鼓励,尊重,供应,体贴与宽容配偶。
家庭形态的分类如下:
1、复合家庭:指两代以上的夫妇及其子女、亲属所组成的家庭,包括已 婚的同胞兄弟在内,这类家庭人数最多。这种家庭结构形成于农业社会,由 于劳动力的需要和家族的共同利益,这种结构维持了几个世纪。在我国农村,尚存有这样的家庭结构形式。
2、直系家庭: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甚至第四代。直系家庭是从大家庭中逐渐分化而来的。它的出现保留了我国人民的生活习惯和传统的道德观,体现了儿孙孝敬老人的传统伦理道德思想。
3、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是现代工 业社会的家庭结构。它以夫妻为主,与亲属关系比较疏远,对子女的教育较为宽松。由于家庭结构简单,只要父母尽职尽责,懂得正确的教育方法,子女通常有机会发挥其潜力,成为优秀的下一代。这种家庭在大城市里正以 较快的速度增长着。
4、不完全家庭:指夫妇没有子女或夫妇离异、丧偶后只有一方与子女 共同生活的家庭,一般称为丁克家庭或单亲家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宽容度加大,丁克家庭、单亲家庭在我国均呈现直线上升趋势。
5、单身家庭:包括终身不婚或丧偶、离婚后过独居生活的家庭。在国内历史上,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组织一直受到政府、民众的高度重视,因而有“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
小康型
这种类型的婚姻,是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劳动的部分社会化,出现的一种婚姻类型。它虽然没有更高的目标追求,但稳定的生活、固定的收入、愉快的情绪、和睦的气氛,是这种婚姻形态的主要特点。这种婚姻心理趋向寻求温暖,希望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依靠,精神上互相慰藉,情感上互相满足。常常是“老来情比少时浓”,是社会生活最稳定的因素。
调和型
这种类型的婚姻,多有不尽如意之处。或者是恋爱时就已经发现但又由于某种原因而又迁就了的;或者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以后,又进一步了解的。即使这样,双方又不愿意分手,因此一些大小事情常有调和的必要,在调和中求得共存,求得欢乐和幸福。这样的婚姻多是以传统的道德作为基础,同时又以传统的忍让方式作为调和的工具,因此,虽多有不和、拌嘴之处,却无大动干戈之时,更无决裂之日。这种类型的婚姻应该在双方的素质差异上,多做些补遗工作,如生活目的、文化水平、情趣爱好、个人修养等等,以便使生活内容更充实、更饱满。
奋斗型
这种类型的婚姻,多半是以某种目标为中心的。婚姻的基础是双方对理想执著的追求,没有为理想的奋斗,也就失去了婚姻的支撑点。他们的生活节奏快、效能感强、强度大。著名科学家居里夫妇,就是这样的典型。当居里夫人对放射性元素发生强烈兴趣时,居里为了帮助夫人搞好这项研究,放下手中的题目,和她共同开垦这块处女地。夫妻两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共同奋斗了十年,终于揭开了放射性元素镭的奥秘。尽管生活清苦、家务繁重,经济拮据,但是“苦”给他们的婚姻增加了甜蜜,烦恼给他们平添了幽默。就这样,在为实现理想的奋斗中,他们也在不断地培植着爱情的绿树。
夫妻型
随着对外开放,生活的好转,社会活动的增多,人们的追求开始向外,已不甘于下班就围着锅台、孩子转的状态了。特别是一些妇女认为怀孕、生育、哺乳及教育的责任大部分都在自己身上,感到太辛苦、太劳累,而且占去了她们很多宝贵的业余时间和活动的天地。另外,出于健美或其他一些考虑,她们或者是推迟生育时间,或者是干脆不生孩了,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夫妻二人为核心的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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