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什么是涉外婚姻家庭关系,以下6个关于什么是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涉外婚姻是什么?婚姻介绍所一般是怎么收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涉外婚姻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涉外结婚?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如何适用涉外婚姻是什么?
1:涉外婚姻只要符合下面法律规定的,就可以认定为是涉外婚姻,比如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官司就属于涉外离婚案件,因为共同财产有在外国的财产需要分割。2: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涉外婚姻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三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什么是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www.falvchangshi.com,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