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0 11:30:27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书是彼此双方自行协议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其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负债解决等事宜协商一致而达到的合同或建议。
1、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什么?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不适合选用协议离婚的状况,有下列几类状况:
(1)离异当时人两方的婚姻生活不属于合理合法合理的婚姻生活,例如归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及其别的同居关系等;
(2)离异一方或彼此被告方是无民事权利能力人或是限定民事权利能力人;
(3)没有在我国结婚登记的涉外婚姻;
(4)离异双方一方失踪的;
(5)离异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或是债权债务沒有达成一致建议的的;
(6)婚姻生活彼此沒有离异的满意,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异,或是离异的满意并不是现实的念头反而是受要挟的情况。一方受另一方危害、要挟迫不得已采用协议离婚的,协议书离婚登记起效后又什么防范措施?在我国对婚姻生活的法律效力采用备案起效规章制度,因而,虽然一方归属于受要挟采用协议离婚,而结婚登记机关单位都没有发觉而给予备案的情形下,备案合理,即彼此离异合理,但就离婚协议书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在一年内后悔,而向法院起诉规定再次切分资产或是变动子女抚养权,受要挟方只需证实彼此签署离婚协议书时有要挟的状况存有就可以,是不是准予由法院决策。
2、离婚协议书一般包含什么內容?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几点:
(1)备案协议离婚是彼此本人的真正想法的表明;
(2)儿女与何处一同日常生活,未与儿女一同生话的一方对儿女抚养应负责的花费﹑付款的方法及限期;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切分(归多方的总量和使用价值并附明细);
(4)一同债务﹑负债的享受和偿还义务;
(5)住房难的解决方法;
(6)对日常生活艰难一方的资金协助的方式﹑限期。
3、签署离婚协议书必须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书立即涉及到夫妇彼此因离异而导致的权利与义务,因此理应谨慎对待,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要留意下列事宜:
(1)离婚协议书应填好夫妇彼此的地位材料。包含:名字、性別、出世年月日、中华民族、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岗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从而可明确离异彼此在法律法规视角上的真实身份特点,保证离婚协议书签订被告方的唯一性。
(2)离婚协议书应该有确立的离异表明。一般叙述为“双方因夫妻关系确已开裂,经协商一致,现均自行离异,就有关问题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3)子女抚养权的行驶、探望权的行使、赡养费的付款应在离婚协议书中确立实际,具备进一步可执行性。
A、孩子抚养权的行驶。如在离婚后时已经有儿女的,务必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的孩子抚养权做出承诺,不然,协议离婚时民政将不得申请办理。离婚协议书中,儿女是随父或是随母一起生活,由夫妇彼此商议解决,只需协商一致则该承诺即合理。
B、赡养费的付款。在子女抚养权明确后,未立即养育孩子的一方应付款赡养费,该抚养费的规范依据本地的生活水平、付款人的资金功能及其儿女的日常日常生活、学习培训等状况充分考虑给予明确,赡养费可以按月、大半年等为企业来付款,具体时间由夫妇彼此承诺,一般情形下,赡养费付款至儿女满18岁时才行。
C、探望权的行驶。被告方彼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尽可能写的确立、实际、可供执行,并可承诺违约责任条款,注明一方未执行帮助责任时将负责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