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少天结案,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的

时间:2022-11-23 02:31:08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多少天结案,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的】,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多少天结案,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的】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多少天结案,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的
  • 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 点对点精准锁定人财物 8起交通事故一周全部结案
  • 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

    一、 醉驾肇事逃逸拘留多久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驾肇事逃逸拘具体如何处罚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且处罚金。 3、醉酒造成交通事故犯罪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进行处罚。

    二、 交警如何处理肇事逃逸

    交警对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移交给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由法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三、 肇事后离开多久算逃逸

    肇事逃逸没有时间限制,行为人只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四、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能当事人由于自身心理因素而感到恐惧后,会下意识的产生逃逸的想法。但是,这在法律上是坚决不允许的,是违法行为。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 轻微刮擦肇事逃逸后果

    轻微刮擦肇事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是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形不予减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六、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这样的行为是可能在七年至八年确定量刑起点的,但是如果积极退赔、自首坦白,可能从轻减轻处罚,您的描述比较简单,建议补充描述详情,我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细节为您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

    七、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保险公司理赔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保险公司理赔一、引言当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逃逸情形时,保险公司应否对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责任险进行赔付,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与各地法院的判决意见并不统一,但是现在各地法院的判决意见对于机动车交强险的赔付是肯定的,而且突破了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规定的无责任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其理由在于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具有社会保障性和社会公益性,有别商业责任保险和侵权责任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在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这三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对机动车商业责任险而言,因其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合同关系,其权利义务原则上应当以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各家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商业责任保险条款中均规定:当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情形时,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但对于何谓“交通肇事逃逸”则有不同的定义和解释,一般理解"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有的保险公司采用了此种定义标准如太平洋保险公司;而有的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则使用“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的措辞,有的保险条款解释为“保险车辆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不一而足。司法实践中获得成功理赔的案件理由包括:适用格式条款解释原则,当保险合同条款在保险人和投保人理解发生争议时,依据《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或者依据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尽提示义务无效的规定而判决认定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八、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我国只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酒驾是非常危险的事情,由于驾驶者头脑不清醒的关系,导致有些人会在酒驾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在出现事故后当事人比较害怕而逃离了现场,结果其他车辆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那么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逃逸情况分类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三)、交通事故逃逸一般怎么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的相关介绍,所有的驾驶员都是不可以在饮酒后再驾驶车辆,在发生此类行为后也是要对驾驶员的酒精含量进行测量,如果已经超过了醉驾的标准不仅会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同时也是会处以一定期限的行政拘留,当因为酒驾醉驾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因为有买保险,保险公司对于这起事故也负起了赔偿的责任,受害者也拿到了该有的赔偿。肇事者认为保险公司既然赔偿了,那案件也就完结了,那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下面由黄丽红律师进行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不一定。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受害方或者受害方亲属起诉到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形成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的。



    二、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黄丽红律师小结:

    交通事故并不是以保险公司理赔完成作为结案的标准,如果双方有纠纷也可以积极维权。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怎么办,欢迎点击下方了解更多进行咨询。


    点对点精准锁定人财物 8起交通事故一周全部结案

    只要在系统中输入名字,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户籍、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信息,就能一览无余。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投入近百万元建设的点对点系统使得“老赖”的财产无处隐藏,案件执行效率大大提升,全市法院的结案时间平均缩短30天。

    2014年6月,蔡甸区人民法院通过武汉中院点对点查控系统,一举查获被执行人曹某在外地银行的存款20万元并立即扣划,使这起拖欠三年之久涉及四名被害人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得以顺利了结。被害人感慨万千,若不是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了外地的存款,这起案件还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

    2015年1月,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当天就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北京的银行账户上有存款130万元,他们连夜北上,次日成功扣划,从立案到结案仅七天时间。

    蔡甸区法院执行8起交通事故连案时,借助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一天之内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在九家银行的十余个账户,被执行人企图通过网银转移财产,也被此系统及时发现。法院对此行为予以训诫,被执行人被迫将剩余款项全部缴纳,8起案件不到一周时间全部结案,解了当事人燃眉之急。

    2013年11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工商银行湖北分行签署网上查询合作协议。随后,武汉中院考察了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深圳等法院信息化建设后,主动出击,通过现场会推动等方式,先后与在汉15家商业银行及工商、地税、国税、国土规划、房产和公安等6家行政机关签署网络查控协议,建成了具有通过社会管理平台查人找物特色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

    最近,点对点系统与武汉市综治办联网,搭上“智慧城市”建设快车,可以查询被执行人最新居住点、行踪。2015年3月,江岸区法院通过与“智慧城市”建设快车接入的点对点系统,精准查到一个百般隐匿的被执行人的躲债新居,案件得以执行。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交通事故多少天结案,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的】,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