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2:49:57来源:法律常识
嵊州市2020年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嵊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计划安排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改革,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步伐,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为嵊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二、计划安排
1.学前教育。
计划招收新入园幼儿4987名,在园幼儿预计16681名。以推进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工作重点,扩大优质资源学位供给,加快幼儿园工程建设进度。加大升等达标力度,力争完成2所省二级幼儿园、6所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争创任务,实现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100%,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75%以上。继续推进城区及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分类划片”招生政策,深化幼儿园教共体和课程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努力实现从“有园上”向“上好园”的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进。
2.义务教育。
计划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新生5350名,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预计小学在校生人数为32313人。2019学年小学毕业生为5423人,计划招收初中新生5423人,小学升初中比例达到100%。初中毕业生6232名,初中在校生16835名。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100%。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父母双方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随迁子女居住证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规范现有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质量。全市公办学校要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施分层走班教学,继续开展“互联网 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有条件地推进小班化教育。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集团化、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步伐。
3.高中段教育。
全市初中升高中段的比例98.0%以上,普高与职高的比例大体相当。嵊州市高级中学、黄泽中学继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办学,两校同时招收公办生与民办生。2020年,嵊州市高级中学继续举办国际班1个,招收30名学生。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新生77班。本市职业高中类计划招收新生51班,预计市外职高招收本市初中毕业生630名左右。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深化职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职高办学水平,实现技能竞赛、高职升学和就业水平的大幅提高。
4.成人教育。
2020年成人教育工作抓二个重点,一是加强社区学院建设,构建市、乡镇、村(企业)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二是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全民学习平台,承办绍兴市“全民学习周”活动。加强职业培训,构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根据我市的产业特色,依据科技进步和对人才需求变化,不断改进职成教专业的设置,加强与本市主要产业紧密相关及急需人才的专业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的教育资源,为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各行各业培养更多的熟练工人,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2020年计划组织10万以上人次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5000人参加企业职工岗位培训。
5.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
加强“文明·美丽”校园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防近工作。推动家校联动机制建设,提高育人实效。
三、实施意见
1.继续实施义教阳光招生。
小学的入学年龄严格控制在6周岁不变。2020年的小学、初中新生到各施教区内相对应的小学、初中入学。充分做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政策完善与宣传工作,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新生网上报名。各乡镇(街道)要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按划定施教区招生,原则上不跨乡镇招收学生,如确需跨乡镇就读,须事先报教体局批准。全市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下,确需突破的须事先报教体局审批。
2.抓好残疾儿童教育。
树立全纳教育理念,充分发挥特殊学校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力争有更多的轻度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并做好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加强资源教室使用情况的管理。加快推进育才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创建成为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3.落实随迁子女高中入学政策。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招生按本市学生同等条件录取。高中招生不分施教区,参加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高中招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信息技术等第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对在体育、艺术和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实行特招政策。
4.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化建设。
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深入推进集团化建设工作,大力实施《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施行)》(嵊教体普〔2018〕5号),继续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镇域一体化办学等工作。做优城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
5.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动员工作,力争让每一个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就读。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定向招生分配名额比例达60%以上。定向推荐生按分配名额择优录取。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
6.巩固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争创成果。
力争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数稳步提升,打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县、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基础。
四、其他
1.高中招生加分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2.户口不在嵊州市的初中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教体局批准后,可报考本市高中学校。
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由市教体局按教育事业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