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3:51:01来源:法律常识
齐某愁眉苦脸的坐在办公室凳子上,声音微小,精神疲惫,早晨他驾驶一辆半挂车在青兰高速公路肖金收费站匝道出口发生事故,车上拉载的水溶肥掉落一地,报警后,在各方的努力下,已将货物重新装车,路面恢复正常通行。
令人惊讶的是,一起简易事故,民警刘杰初步询问驾驶员有关情况的时候,齐某却言辞闪烁有意躲避,说是朋友驾驶该车在此发生事故。为查清事实,我们通过沿路监控照片对比及其他方式调查,最终确认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事实。
齐某说之前考过一次驾驶证,科目四没考,时间就过期了,这次他正在考试学习,马上就能拿到驾驶证,却发生了交通事故,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很后悔,希望从轻处罚,按照规定,齐某将面临一千元罚款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要承担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