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3:34:28来源:法律常识
“104国道炒米店路口南边路上倒着一个人、一辆自行车,可能已经死亡。”1月1日凌晨4:02,山东省济南市长清交警大队接到了这样一起报警……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损坏的飞鸽牌自行车倒在路边,骑车人头部遭碾轧,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经现场勘查,案发现场位于104国道502公里处道路东侧,民警在现场仅提取到了几块带血的白色塑料碎片和沾着死者脑组织的轮胎螺丝保护帽,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白色货车。
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和照片进行分析,一路沿着现场查找死者身份。民警发现,现场路西往北20多米远就有个公路局的监控探头。民警迅速联系公路局,但被告知这处摄像头刚安好还没启用。
随后,民警汇总各路监控资料进行分析,嫌疑车辆逐渐显现。3日,民警对高速公路监控录像中的300多辆车重新进行排查,当查到事发当日3:27上高速的车辆时,一车牌号为鲁D826**的江淮牌重型厢货车引起了民警注意。通过案发现场照片的对比,民警发现该车前左侧保险杠上方有损坏,与现场遗留碎片相吻合。
经调查,民警得知嫌疑车辆正在临沂卸货。民警到达临沂市天源国际物流园时,发现人车俱在。民警通过对遗留物证与车辆损坏部位比对,确定该车即为肇事车。对驾驶人喻某连夜询问后,民警确定其就是肇事司机。
4日,民警押送喻某及肇事车回到济南。虽经多方查证,尚未确定事故中死者身份,有了解死者身份信息或相关线索的市民请立即联系长清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721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