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3:57:33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月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河南女司机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1伤案”在河南商丘永城市(县级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谭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当庭向死伤者家属认错道歉,悔罪认罪,原告家属则表示不接受,希望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重判谭某某。
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连撞数车
1995年5月出生的谭某某(女)与1998年11月出生的张某某(女)均为河南永城人,两人既是亲戚也是朋友。刘某某(男)出生于1995年4月,是谭某某的高中同学,亦是永城人。案发前,谭某某无业,张某某是永城市某公司职工,刘某某是澳大利亚某大学学生,案发时回家探亲。
2019年7月3日19时许,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相约到永城市东城区一烤串店聚餐,三人共饮1瓶红酒、3瓶清酒、多瓶啤酒。聚餐结束后张某某曾于22时22分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某某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某某、张某某离开。当谭某某驾驶的玛莎拉蒂行至永城市东城区花园路,连续剐蹭6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道路右侧的轿车相剐碰,谭某某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
事故发生后,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某某和张某某让谭某某赶紧走,谭某某为逃避处罚,不顾群众劝阻,强行驾车冲出逃逸,至一处十字路口时,高速追尾(警方事后测定肇事车当时的时速约为120公里至135公里)正等待红灯的一辆宝马740Li轿车,致使该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宝马车内乘客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受重伤。经相关部门鉴定,此次事故共造成车辆损失数十万元。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事发当晚,谭某某、刘某某、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7.66mg/100ml、 231.10 mg/100ml、170.36mg/100ml;被害人葛某某符合交通事故引起车辆起火中致其全身大面积烧伤而死亡,贾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多部位损伤后在车辆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2019年11月26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
知情人士介绍,谭某某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家人在当地开有一家规模不小的皮革厂,但谭某某开的玛莎拉蒂并不在家人名下,而在一位亲戚名下。谭某某2016年拿到驾照,案发前,谭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均无前科。
伤者治病已花去300多万
王女士是事故受害者中宝马车司机的妻子。1月16日下午,王女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案发前,她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自己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儿子11岁,上小学。家里除了公公、婆婆、小叔子,还有80多岁的爷爷奶奶,四世同堂,其乐融融。
王女士介绍,案发时丈夫所驾的宝马车是辛苦多年才买的,当天车上拉的葛某某、贾某某和丈夫认识。“丈夫当晚是正常驾驶,经十字路口正等红灯,没想到祸从天而降。”王女士说,遭遇车祸后,丈夫胸部以上大面积烧伤,截至目前治疗费用已花300多万元。案发后,谭某某家属通过公安机关给了王女士家129万元治疗费,刘某某家属给了22万元。“剩下的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王女士说,案发后,奶奶伤心不已,天天在家放声痛哭,眼睛都哭坏了,公公被迫去上海打工。11岁的儿子正是需要父亲陪伴的时候,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子的情绪非常低沉。为了照顾丈夫,她不得不辞去工作,现在家里的担子全落在了公公身上。丈夫现在虽然病情相对稳定,但仍处于昏迷状态,不会说话,只能吃流食,每天医疗费用4000余元。“后期还需要大量治疗费用,希望对方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肇事者希望法庭给悔过自新机会
1月16日上午8时30分,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明知谭某某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某某系主犯,刘某某、张某某系从犯。
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本案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伤害,希望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定最高刑依法判处主犯死刑。
被告人谭某某在陈述阶段称,她认罪认罚,接受惩罚,同时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因为自己的过错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剩下的时间,她愿意在监狱里悔过自新,希望法庭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谭某某的家属也表示,他们愿意继续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出合理、合法的赔偿。对于谭某某的道歉,受害人家属表示不接受。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亦道歉认罪,称如果他们构成犯罪,愿听从法院判决。
因本案案情重大,16日上午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实习生 王雅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