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3:20:16来源:法律常识
2月24日20时许,包头市固阳县发生一起致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男子王某醉酒驾车撞倒一对母子后逃逸,儿子孟某(28岁)当场死亡,母亲苏某某受伤。
当日,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案发现场,孟某头部接触的地面上全是血迹,其母亲苏某某受伤,同行的父亲未受伤。肇事车辆逃逸。120急救车到达现场,经过诊断确认孟某已无生命体征。
民警根据勘查发现,现场有车辆遗留的后视镜和保险杠碎片,初步了解到车辆的逃离方向,并很快锁定肇事车辆的颜色和车型。在民警地毯式排查的压力下,王某某在肇事两个小时后投案自首。
固阳县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案件侦察中队中队长张鹏向记者介绍,案发当日下午,王某某约同学高某某一起在农机经销部内饮酒,他喝掉6两白酒,因为打不到出租车,便自己驾车回家。
“我驾车行驶至固阳二中西侧时,感觉到前面有人,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视线模糊,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便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我曾返回事故现场附近,看到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我拨打了110,因为特别害怕,随后又离开。”王某某向记者介绍了案发当时的情况。迫于民警严控排查的压力下,王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王某某归案后,民警对其酒精测试,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77.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