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4:55:0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临沂公安交警仅用4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4个小时内,办案民警克服困难,抽丝剥茧,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抓获,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9日下午13时32分许,傅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解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琅琊街交叉口东100米路段时,与沿事故地点人行横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唐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唐某某受伤以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傅某驾车逃逸,不知去向。
细心比对 寻觅踪迹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董良书带领辅警汲清国、万洪升立即展开侦破工作。根据相关线索,民警迅速调取了沿途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但由于肇事者脸部被遮挡,加之沿途无有效卡口信息,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压力就是动力!为了尽快破案,民警克服困难,在没有清晰卡口照片的情况下,通过对肇事车的视频截图,反复仔细辨认比对,并多方查找询问。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系某大型超市的外卖车,且车头位置有明显“15”数字标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某大型超市,与超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最终确定了该起事故肇事逃逸者傅某,并在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将其传唤至直属一大队接受调查。此时,距离案发仅过去了4个小时。
赠送锦旗 表示感谢
3月12日下午,受助群众来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赞扬与感谢民警办理案件“执法为民,破案神速”,“没想到交警破案速度这么快,这么快就找到了肇事车辆,十分感谢交警,及时为孩子讨回公道!”唐某某母亲伏女士感激地向办案民警说道。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切不可肇事逃逸
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如有人员受伤
要及时拨打120求助
来源: 临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