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1:11:57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1月11日8时13分许,张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110的报警电话称,在张家川县城解放东路附近有一位骑自行车妇女被一辆小型轿车撞倒受伤,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受害者刘某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肇事车辆并未停车,往前方驶去已逃离现场。经执勤民警现场勘查,路面只有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旁边只有车辆碰撞碎片。
民警勘查完现场,在没有任何线索情况下,迅速开展走访工作,并调取了沿线车辆修理部、医院及公安卡口多处监控,排查大量视频、图片,最终锁定一辆白色现代牌轿车有重大嫌疑。民警对这辆车状态查询时得知,这辆车为抵押车,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而且没有保险。经过交管大数据平台分析查询,一直没有看到车辆出现的轨迹。但是办案民警始终没有放弃,连夜奋战,继续寻找。
1月12日中午,办案民警在车辆视频监控消失的村庄开展摸排走访,经多次排摸,发现一台疑似肇事车辆停在路边,民警本着不放过任何细节和任何蛛丝马迹的念头,上前将嫌疑人和车辆锁定查扣,并进行手持终端人脸识别和机动车号牌比对,终将肇事者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李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经询问 ,当天发生事故后,驾驶人直接赶回家中,便将肇事车辆藏了起来,由于李某车辆为抵押车,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没有保险,便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民警找不到无法破案,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肇事者最终会付出惨重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之规定,目前,肇事者李某已被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来源:张家川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