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5:12:17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5月,赵某的父亲骑电动车时被一辆逆行的小汽车撞倒,当场死亡。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小汽车驾驶人陈某负全部责任。事后,陈某被取保候审,向赵某提出和解请求,并愿意支付更多赔偿金。
赵某是否应该同意对方的请求?
本案中,陈某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没有其他加重情节下,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陈某应赔偿赵某父亲死亡的所有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陈某的小汽车有交强险。对于赵某父亲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陈某赔偿。
陈某可以通过刑事和解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九条的规定,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如果赵某作为家属如果出具谅解书,对方会被酌定减轻处罚。按三年最高刑期算,最高可以减少九个月的刑罚。
综上,如果赵某想更快拿到赔偿,或者获得更多的赔偿金,可以选择出具谅解书,对方相应会被减轻量刑。如果赵某只是想给父亲的死一个交代,可以考虑不谅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起诉可以获得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