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8:15:04来源:法律常识
男子居某因对警察处理结果不满,便驾车冲撞民警,下车后继续对执法人员推搡、谩骂。5月5日,记者从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居某因暴力袭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29日11时许,寿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民警范某和辅警董某等人在寿县新桥产业园区中建二局项目部处理警情时,居某因对民警处理结果心怀不满,遂驾驶自己的轿车冲撞现场民警、辅警,造成警车尾部损伤和绿化带护栏损坏,后居某下车并对民警范某进行辱骂、推搡。
法院审理认为,居某为发泄情绪,以驾驶机动车辆冲撞的手段,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袭警罪。
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法律尊严更不容挑战
袭警必严惩
转自新安晚报
来源: 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