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6:14:2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北京青年报
3月22日,“公交司机急刹车致乘客死亡获刑”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众多关注。
据北京网络广播电视台@时间视频 3月21日报道,贾某驾驶公交车的过程中,因为误判,突然紧急刹车,导致准备下车的乘客张某摔倒,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贾某被判构成交通肇事罪,获刑11个月。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2021年5月。
乘客张某之前坐在第二排,正准备下车的他,拉着买菜的小车走到过道上,前方没有遮挡,也没有扶手。
公交车司机贾某驾驶过程中,突然紧急刹车,导致张某摔倒,头颈部着地,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贾某表示,事发时,由于害怕自己左侧车身和后车相撞,下意识地踩了刹车。
经查,公交车和旁边车辆有足够的空隙,前方也没有障碍物,贾某当时并不需要刹车,他的行为属于误判了和其他车辆的距离。
经交管部门认定,贾某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时,贾某在该公司有两年的驾驶经历。贾某所在的公司,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作为公交车司机,贾某对车上的乘客有注意的义务。驾驶过程中,必须保证车内乘客的安全。贾某采取制动措施时,因为他的过失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致一人死亡,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贾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检察机关提醒:司机驾驶过程中一定要记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做到宁让一分不抢一秒。千万不要让一时的疏忽,影响了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也告诫广大乘客,道路安全意识千万不能松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停稳后再下车。
网友声音
@米瑞蓉 :这个普法了,错判情况致人死亡…
@Gabucci:这种事,只能说双方都很倒霉。
@NikiiiiShaww:车辆未停靠,就应该要坐好啊。
@青山一岚:都要各自注意安全。随时盯紧。
@尘世书女 :我们这儿公交车,司机从前面镜子和监控看到有乘客站立,会立刻播放抓好扶手的提示,如果提示了也算尽到提醒义务了,责任应该会轻一点。
来源|@时间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