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7:29:5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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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深圳交警通报了3宗发生于3、4月份的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提醒广大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注意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4.7”宝安松岗街道涉电动车亡人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4月7日23时02分许,孙某驾驶粤BXXX8Y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宝安区松岗街道宝安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松明大道交汇路口时,该车车头与在松明大道由西往东违反交通信号灯横过道路由乔某驾驶的备案号为深圳BH7XXX号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乔某当场死亡,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3.19”宝安福海街道涉电动车亡人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9日22时44分,韦某驾驶备案号为深圳B4XXX7的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宝安区福海街道立新北路时,两轮电动车与路沿石发生碰撞,滑行过程中再与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韦某经送福海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日0时27分死亡、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3.4”宝安新桥街道涉电动车亡人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03月04日08时34分许,董某驾驶未备案电动二轮车(搭载:陈某)在宝安区新桥街道宝安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沙井地铁站C出口路段时,该车车身左侧与在宝安大道由南往北行驶由卢某驾驶的粤BXXX1Q号小型越野客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董某在沙井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03月06日09时28分死亡、陈某受伤和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题为《交警通报3宗涉电单车亡人事故 提醒市民安全、守法骑行》)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