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7:10:51来源:法律常识
文/任捷
身为交通局长,醉驾撞人后竟然找人“顶包”脱罪。事情败露,这个贪官的受贿案也一并被揭出,落得数罪并罚的下场。
7年前,辽宁省抚顺市交通局原局长董春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他找人“顶包”侥幸躲过一劫。后“顶包”者主动供述了代人受过的事实,由此揭出了董春然受贿犯罪等问题。2020年10月23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书:董春然犯受贿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入狱13年。
2012年5月23日晚,时任抚顺市交通局局长董春然参加饭局后自行驾车回家。21时30分许,车辆途经新抚区长寿宫门前,醉眼朦胧的董春然疏于对前方观察,撞倒了步行横过道路的一名妇女。随着“哎呀”一声惨叫,董春然惊出一身冷汗。他赶紧刹车并探身细看,只见对方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作为熟谙交通管理法规的交通局局长,董春然深知酒后驾车系违法行为。时值醉驾入刑刚满一年,他头脑里迅速闪过逃避法律追究的念头,当即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路过群众纷纷围拢,见车内无人,有人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救护车。被撞妇女被送往医院抢救,其头部及胸腹部遭受钝体暴力作用,造成颅脑及胸腹腔多脏器严重损伤,不治身亡。
董春然并没有跑远,一直在附近观察动静,并打电话通知其司机赵强赶到现场。赵强找到救护车开往的医院,很快就得到了受害人已死亡的消息,遂返回与董春然会合。
董春然对赵强非常信任,平时迎来送往收到的礼品,都会分给赵强。董春然心想,根据现场的公务车,公安机关很快就会查到交通局,自己的行为显然是肇事逃逸,必将面临牢狱之灾。想起自己多年打拼出的前程转眼将成空,董春然很不甘心。情急之下,他想让司机赵强“顶包”。
董春然强作镇静问:“赵兄,这几年我对你怎么样?”赵强诚惶诚恐道:“董局长对我的好,我永远铭记在心。”董春然叹气说:“我现在有难,就看你肯不肯相帮了。”他承诺,只要赵强扛下这件事,他一定会护其周全。
赵强思忖:“如果我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凭董春然的能耐,断然不会让我坐牢。董局长保住了乌纱帽,必然会厚待我。”他当即拍着胸脯说:“兄弟愿意两肋插刀,这事我扛下了!”第二天一早,赵强到公安机关投案。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开车撞了人,离开了现场一段时间,打了电话叫救护车。因去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他返回时受害人已经被送走了,匆忙中不知道去了哪家医院,一直寻找到半夜,方知受害人已经死亡。
交警部门遂认定赵强与死者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死者家属对此不服,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9年5月5日,交警支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反馈的信息,认为赵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于是下达撤销原认定书的决定,并对赵强交通肇事案进行侦查。
2019年5月7日,交警部门重新认定赵强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刑侦部门将赵强抓获。当公安机关宣读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决定书时,赵强仍谎称他是肇事司机。但进了看守所不久,赵强就痛哭流涕地供述了顶替董春然投案的事实。
赵强被抓获后,董春然整日惶恐不安。他既担心赵强咬出自己,更害怕赵强知道的事情太多,泄露“天机”。
果不其然,纪检机关在调查赵强“顶包”案时,发现了董春然的其他违法违纪线索。2019年7月3日,董春然被留置,很快被查明受贿1152万元的犯罪事实。
1980年参加工作的董春然,于2005年12月坐上了抚顺市交通局局长的位子,从此踏上贪腐之路。
董春然的胃口从一开始就不小。2006年初,抚顺市清原县公路工程段段长倪明趁着春节前夕之机,给“转正”不久的董局长拜年。他带了名烟名酒,请董局长笑纳,并提出加快对其承揽的公路工程项目款的拨付进度。董春然冷冷地说:“这点烟酒还是拿回去吧。”倪明跟董春然打过好几年交道,以前送烟酒董从不拒绝。倪明知道,这次礼轻了。他立即打电话吩咐单位会计准备一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第二天,他再去拜访董春然,指了指银行卡,又伸出手掌晃了晃。董春然的脸上这才露出笑意,表态说“节后优先解决”。2006年和2007年,董春然先后3次收受倪明给予的钱款共计30万元。
抚顺盈通公路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吴军与交通局素有业务往来。2006年初,吴军针对已经承揽到的一项工程制作了施工方案,报给董春然审批,但迟迟没有拿到董的签字。吴军遂直接到董春然的办公室,递上存有25万元的银行卡。董春然当即签字。2007年9月,工程竣工并通过了验收。为了结清全部款项,吴军再次送给董春然25万元。
抚顺市某勘测设计院法定代表人汪勤是董春然的故交。董春然对汪勤的请托有求必应。从2007年到2012年,大量道路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防护工程、绿化工程、主干道建设以及排水等附属工程,董都交由汪承揽。汪勤投桃报李,先后17次主动送给董春然445万元。董仍不知足,3次向汪勤索要钱款共计41万元。
董春然在担任抚顺市交通局局长期间,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以及承揽道路工程项目提供帮助,20余次收受下属和县级公路管理单位所送钱款300多万元。
2013年2月,董春然调任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这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反腐声势日益高涨。但董春然错误地认为,“雷声大雨点小,只是走过场”。他在权钱交易上并没有止步。当年6月,某房地产公司因没有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受到行政处罚。该公司实际出资人陈建辗转找到董春然,奉送20万元现金。董春然当即在办公室打电话给有关负责人说:“小惩大诫,下不为例。”最终,该房地产公司只受到警告处分。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过堂”。然而,董春然谈问题轻描淡写,只说自己有爱喝点小酒的习惯,逢年过节收过一点烟酒,“但总体上是清廉的”。
董春然顶风作案,利用担任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接受抚顺某建设集团实际经营人杜磊的请托,为该公司新华桥翻建工程提供帮助,收受钱款80万元。2013年9月,董春然接受抚顺某科技公司老板刘进的请托,承诺对该公司承揽的浑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给予关照,并收受刘进给予的钱款20万元。
2014年10月,董春然就任新设的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不久,他接受抚顺某置业公司项目经理周平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公司办理抚顺市采沉棚户区避险搬迁安置房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周平给予的钱款人民币20万元。
经指定管辖,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2月12日就董春然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检察员指控,被告人董春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春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春然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面对庄严的法庭,董春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认罚。他后悔地说,当初肇事后如果没有逃逸脱罪,虽然会被撤去官职,但没有了权力,就不至于在受贿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归案后主动坦白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应当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春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之外,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是坦白,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采纳。
2020年9月25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董春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就在同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赵强“顶包”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强明知他人实施了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而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向司法机关作出虚假陈述,包庇肇事者。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犯罪。赵强主动交代了其包庇犯罪的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
(除被告人外,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