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交通肇事起诉(两车轻微剐蹭,有“心梗病史”的车主猝死 肇事车主一审判赔近百万引热议)

时间:2023-04-17 15:57:11来源:法律常识

恭城交通肇事起诉(两车轻微剐蹭,有“心梗病史”的车主猝死 肇事车主一审判赔近百万引热议)

下班路上,两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民警赶到后,判定一方车主负事故全责。而就在民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有“冠心病、心肌梗塞病史”的被剐蹭一方的车主猝死,其家属将肇事车主诉至法庭。

今年11月20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肇事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需承担赔偿近百万元。对原告方而言,一审判决所给予的慰藉,远远无法弥补家庭破碎带来的痛苦。而被告方也表示,在情理上,他们非常同情原告方的遭遇,但在法理上,他们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事故:变道引起两车剐蹭,事发后一方车主猝死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22日。当天晚上6时许,郑州市民李燕燕(化名)下班后开车回家,同车搭载了两名同事,行驶至郑州市龙湖中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时遇上红灯。在等红灯时,李燕燕看到右侧车道上的车少,遂在没有确认后方车辆的情况下打了方向盘,结果与后方正常驶来的一辆轿车发生了剐蹭。

“很轻微的一个剐蹭。”李燕燕说着从手机里翻出了当时拍下的照片,照片里,李燕燕车子的右前侧和对方车子的左后轮附近,都留下了一些剐痕

“蹭上之后,对方下车看了看,直接说你报警吧。”李燕燕说,对方车主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除此之外双方没有其他交流,她后来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很快就到了现场。

在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填写的现场勘查笔录上显示,事故发生时间为18时05分,民警在18时11分接到报警,18时30分开始勘验现场,笔录中还记录了“当事人现场有抽搐现象”。

“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和对方发生争吵,更没有肢体接触,我和他总共也就说过一两句话,对方也没有任何异常。”李燕燕说,她无意中拍下的一张照片显示,事发后对方还下车站在路边抽了支烟,看不出有任何异常。在民警赶来处理的过程中,她的同事注意到对方一直在擦汗,还询问他是否有低血糖,对方嗯了一声,之后她的同事还主动去旁边的一个售楼部,拿来一块糖给对方。

民警现场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李燕燕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燕燕说,一开始她并不认可,和民警进行了理论,之后她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表示可以全部理赔,于是她就向民警表示愿负全责。随后她和民警一起去跟对方协商,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对方后仰在驾驶座上,面色发紫,便和民警一起将他抬出车外,民警拨打了120,急救车赶到后,李燕燕跟随民警前往交警六大队。

当天晚上11点多,李燕燕从民警口中得知,对方车主抢救无效死亡。此后一段时间,她父亲接到过对方家属打来的电话,对方要求她支付5万元的丧葬费,李燕燕的父亲没有答应,并表示希望走法律程序。

起诉:死者家属称肇事者“连点安慰都没有”

6月22日晚上6时17分,常玲(化名)接到了爱人打来的电话,电话中爱人说他发生了交通事故,还感觉到身体不舒服。因为自己距离事发地较远,常玲通知了自己的哥哥去现场。常玲没想到,这个电话是她最后一次听到丈夫的声音。

常玲的哥哥来到现场时,看到妹夫已经躺在了地上,急救人员正在进行抢救。“现场就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但是我们不愿放弃,就让拉到医院继续抢救。”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院前急救病历显示,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患者代主诉为“10分钟前出现心前区不适,继而出现倒地,呼之不应”,并注明患者有“冠心病,心肌梗塞病史”。

常玲接到电话后直接去了医院,此时爱人已被宣告死亡。她坚持让医院再抢救一下,但最终也没有她期待的奇迹发生。

出于尊重死者的考虑,常玲不同意给爱人尸检。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对死者进行了尸表检验,结论是没有明显损伤,结合死者脑部既往有病变,且存在冠心病、心肌梗塞病史,认为死者猝死可能性大,考虑情绪激动为诱因。

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常玲称她和爱人结婚11年了,并未发现爱人有什么病。对此,常玲解释说,爱人经常在外面跑业务,平时很少在家,她对于爱人的病史确实没有足够的了解。

那么,事发当天现场都发生了什么呢?常玲的哥哥称,自己没有目睹现场的情况,但他认为妹夫出现情绪激动一定是有原因的。“咱经常开车的都知道,磕磕碰碰是避免不了的,现在都有保险,轻微的剐蹭都不会(过于激动),如果双方没有发生争执的话,肯定不至于这样。”

意外的发生,对常玲一家的打击非常大。常玲说,她爱人是家中独子,上有一个66岁一身是病的老母亲,下面有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6岁,都在上学,而自己也没有固定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都要靠丈夫支撑,丈夫突然过世,让全家都陷入绝望。

“出事儿之后,对方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常玲说,事情发生了,而且这边是人没了,但对方连一点安慰都没有。因为自家条件太差,她通过交警希望对方先支付5万元的丧葬费,让爱人入土为安,但也遭对方拒绝。

此后,常玲委托律师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燕燕和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一家各项费用共105万多元。

判决: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承担百万赔偿

在常玲具呈的起诉状中,列出的理由是:因为李××(编者隐去姓名,下同)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造成交通事故致使王××(死者,编者隐去姓名,下同)当场死亡。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无事故责任。在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对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予以公断。

2018年11月20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下为判决书的原文摘录:

本院认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的损失为死亡赔偿金591157.2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71911.78元、丧葬费25012.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处理丧葬事宜费用5000元,总计943081.48元。被告××保险公司(编者隐去名称,下同)应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110000元,扣除该费用,原告剩余损失为833081.48元,因被告李××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受害人王××不负事故责任,由被告××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200000元,扣除该费用,剩余633081.48元,由被告李××承担。综上,被告李××赔偿原告633081.48元,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310000元。

热议:是侵权死亡,还是意外事件?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常玲表示可以接受。她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金,好重新支撑起这个家。

李燕燕对于一审的结果并不认可。她说,自己接到判决结果后非常吃惊,“虽然我和他发生了剐蹭,但连撞击都没有,绝不会导致人死亡”。对方还在事故发生现场抽烟、走动,从车里出来,又回到驾驶室。她认为,对方的死亡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而且,对方有心梗的疾病,还有抽烟的习惯,这些情况在一审判决书中都没有考虑。

李燕燕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婷认为,法院是依据侵权责任法进行的判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原则,要判定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具备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三个要素。但在判决书中,却没有明确因果关系的部分。李婷认为,要确定对方车主的死亡原因,必须进行尸检,但对方拒绝了尸检,导致本案的因果关系处于无法证明的状态。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即对方车主并非因本案交通事故死亡。

“如果对方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那么警方肯定要以交通肇事罪来立案,但公安部门已经明确此事不符合立案条件,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对方的死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李婷说。

被告保险公司一方的代理律师、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喜涛也表示无法认可一审判决结果。李喜涛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对方车主的死亡,应该是一起典型的意外事件,而法院的判决是嫁接了事故发生和典型意外事件的联系,从法律逻辑上来说,这样的归责方式不符合起码的裁判逻辑。

此外,李喜涛还称,一审判决忽略了对死亡车主存在病史情况的考虑。因为从事故发生到对方车主死亡,中间间隔了一个小时,其间交警已到现场,双方也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车主的死亡与事故本身没有因果关系,而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对于被告一方提出的质疑,常玲坚定认为爱人的猝死“肯定和对方有关系”,对方肯定和她爱人争吵了。她说,处理事故的交警曾经告诉过她,“交警判了对方全责,对方不愿意,不让车走,一直在争吵,然后我爱人就发病了”。

12月13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常玲的两位代理律师,对于本案,两人均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目前,李燕燕以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均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常玲也表示,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来源:大河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