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7:27:09来源:法律常识
去年二月十六日中午我在上班的路上,在斑马线上被一辆白色私家车撞到,受重伤,经医院枪救总算没什么大碍,在骨科病房住了一个月临三天出院,直至現在只有被撞的左腿有点后遗症,不像以前可以随意蹲下弯腰下肢沉重,总体上还没什么大问题。
无疑问这场车祸车主负全责,经我们委派的律师与保险公司交涉,最终保险公司赔了我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十万元,当然这个赔付幅度按我受伤的情况是太少了一点,但是在我出车祸的期间女儿怀孕快要临产,这桩事情如不解决好女儿也不放心,烦神,花精力,为了減轻女儿的心裡负担,这桩车祸最终也只能就这那怕是蒙受点经济上的损失就这样结束收场了。
这场车祸后,使我感悟最深的是,凡事都要守规距,讲规责,不然事情临到你头上吃亏的还是你自己,比如那一天中午我是推着电瓶车在马路的斑马线上走的,那实在开车司机分心撞到了我,假如我不是推车在斑马线,如骑车撞红灯,可能命都没有了。
毫无疑问这次车祸责任全在开车司机身上,保险公司才赔了这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总计十万元,假设如果违泛了交通规责我估计指望保险公司能拿五千元给你就算不错了,因为车祸后上场到下场我真是领教了保险公司的利害与专业……
车祸后我也为我妻子好好地上了一课,因为前几年在宁波做生意时我经常骑带她上路,她总是抱怨我骑车太慢,急死人,特别是凌晨没有什么人的时候,遇到红绿灯时她总是叫我撞红灯赶路,当时总是耐心向她解释,尽管马路上没人也不能闯红灯,要养成遵守交规的习惯,不然出了祸事就晚了,妻子对我的话不以为然,还笑我怕死。
这次车祸后妻子才感受到我平时对交规心存敬畏是多么的有价值。
还有给我们感触最深的是去六月份去六安二院骨科去拆线,同一个病房里住着一位寿县来的母女二人,毌亲去年七十岁,女儿四十岁上下,主要是这位七十岁的毌亲在十几天前与老头子在老家运稻谷因撞红灯遭遇车祸,老头子当场死亡,这位母亲受伤,由于撞红灯责任全在它们自己身上,据它们说,可能出于同情保险公司与驾驶员多少要拿一点钱以示安慰。
我们当时还未出院这对母女就有儿子开车接她们出院回家了,虽然以过了大半年这位不辛的母亲的音容笑貌还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时常在家与我妻子说,这位寿县的母亲假如没有闯红灯也不至于遭此大难,就退一万步来说,如果没有撞红灯,尽管老头子丧命,起码这位母亲还能争取到一定的赔偿款,有了这毕赔偿款这位母亲的余生可能就会是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