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诉求怎么写(泰和分尸)

时间:2023-04-19 23:22:31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诉求怎么写(泰和分尸)

法制网记者黄辉 法治周末记者周孝清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一直处于深深的自责当中,我给罗沼涣先生的子女造成‘子欲养,亲不在’后果感到终身遗憾。在此,本人对你们表示深深的歉意,真的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9月28日,江西省泰和县看守所内。因交通事故不幸将罗沼涣撞伤致死的肇事司机王荣樟,向死者家属及生前亲朋好友写出一封道歉信,信件内容中他多次说到“对不起”,以示内心的忏悔与愧疚。

“可是没想到,之前答应接受道歉的死者家属收信后就变卦了,后又提出王荣樟要保证出来后不得对他们报复。这两点被满足后,又要求再赔偿18万元,还要在死者坟前磕头认罪。”王荣樟的妻子刘美娟见到记者激动地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打砸他丈夫供职的苑前镇卫生院,卫生院被迫于第三天给予其一次性超额赔偿62万元。获赔后,他们在王荣樟受审时竟冲上审判区殴打王荣樟,施压法院要求重判,维持法庭秩序的法警大队长被抓伤。

刘美娟称,失去亲人,家属的悲痛心情可以理解,但打砸卫生院等寻衅滋事行为,当地政府及派出所妥协退让、执法不公让人寒心。据刘美娟反映,死者的一个儿子罗曰杰在当地上模乡担任乡党委副书记,但未见其出面阻止,有纵容家属闹事的嫌疑。

为查清这起交通事故背后的处理情况?近日,《法治周末》记者前往泰和县实地进行调查。

停尸闹丧烧纸钱砸烂11间办公室门窗

10月19日,记者来到泰和采访,拿到该县卫计委一份《关于苑前中心卫生院病人接送车撞人事故的情况汇报》(下称情况汇报),完整地还原了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和调处的经过。

王荣樟是泰和县苑前中心卫生院的一名驾驶员。今年5月26日19时20分许,王荣樟接单位通知出车去接病人,途中与当地书院村一名69岁的村民罗沼涣所骑电动车相撞。王荣樟和罗沼涣徒弟当即把罗沼涣抬上接送车,掉头送往卫生院。到达卫生院后,王荣樟通知值班医师接诊病人并电话报交警部门。医师匡唐钦很快到车上对罗沼涣进行检查, 呼叫其无反应,触摸大动脉搏动消失,听诊无心跳、呼吸,双侧瞳孔已散大,当场宣布罗沼涣已死亡。李期崇副院长到场检查,亦判断罗沼涣已死亡。

事发当晚,死者罗沼涣家属几十人便赶到卫生院要求赔偿,他们将遗体停放在卫生院门诊大楼门口,用砖块打砸卫生院门诊大厅玻璃门进行威胁。王荣樟自称担心挨打便离开现场,于第二天凌晨到县交警大队自首。当日,王荣樟被刑事拘留。

5月27日清晨起,数十名家属把遗体拉到卫生院内,并在门诊大楼内烧纸钱、点蜡烛、打横幅,继续打砸卫生院公共财物。结果导致卫生院门诊大楼11间办公室、中西药房、收费室、妇产科诊查室的门窗,以及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档案柜、医疗器械等均被砸烂,财产损失严重,卫生院无法开展医疗工作。此外,院长匡唐光也被死者家属殴打,致其多处软组织挫伤。

死者家属提出三点诉求:一,怀疑事司机属于酒驾和公车私用,必须处理;二,卫生院院长未及时与家属见面积极协调作,应追责;三,车祸后罗沼涣还有生命迹象,到卫生院几分钟即死亡,卫生院见死不救,没打点滴,没有输氧,尸体仍放在接送车上,卫生院要负医疗责任。要求卫生院赔偿120万元。

苑前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回忆称,医院被打砸时他们就报了警,因为有上级领导在场处理,便没有继续跟进。“财产损失估计有好几万元。这些被砸坏的门窗、设备等后来维修费花了一万多元。”

“当时死者家属的情绪很激动。”该卫生院另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因为事发当晚院长匡唐光不在医院,后就被免职处理。记者拨通匡唐光电话,他以在外地有事为由谢绝采访。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县卫计委领导表示这是小事他们会处理好,所以我们没有作深入调查。”苑前镇派出所长肖发祥向记者解释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也有介入,派出所受理了此案。但他坦承,派出所对被砸损坏财产的金额的确没有委托司法鉴定,所以也没有立案。

被迫超额赔偿62万元换不来一纸谅解书

《情况汇报》显示,5月27日下午,泰和县卫计委派医疗事故调查组前往苑前镇调查,认为该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应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处理。医疗损害责任需由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或司法鉴定部门认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解决。但死者家属不同意上述意见。

当天下午,由苑前镇政府、公安部门与死者家属沟通,苑前中心卫生院预先支付赔偿金20万元,死者家属同意将遗体移出卫生院,但要求县卫计委三天内必须结案,因双方无法达成意见,调解中止。

迫于压力,苑前中心卫生院于次日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62万元,死者家属同意不再追究责任,但拒绝为王荣樟出具刑事谅解书。

记者注意到,苑前中心卫生院与家属达成的这份赔偿协议中,卫生院一次性赔偿罗沼涣家属交通事故责任各项费用为计算为365449.5万元,但为满足死者家属要赔够62万的要求,该院同意在法律规定之外,另行给付2545550.5元补偿。 协议书上,包括罗曰杰在内三个家属均作了签字认可。

5月29日,这62万元费用分两笔从财政资金卫生院的专户中支付。而此时,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责任事故认定书尚未出来。

在支付完赔偿金的第四天即 6月2日,经泰和县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王荣樟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经侦查部门全面排查,确定王荣樟未酒后开车,在向检察院报请批捕时,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荣樟积极抢救伤者,无逃逸事实,无逃避法律责任嫌疑而决定不批准逮捕。6月9日,王荣樟被取保侯审。

“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死者家属最多只能得到20多万元赔偿款,但通过闹访获赔的数量却超出标准3倍。”当地一位法律工作者表示,县里相关部门不是依法处理,而是抱着“花钱买稳定”心态,向寻衅滋事行为低头。更加蹊跷的是,在事故责任没确定之前,县里就同意卫生院用财政资金支付赔偿,这显然是违规的。

那么,作为中心卫生院的主管部门,泰和县卫计委对死者家属的打砸行为以及卫生院违反程序以财政资金赔偿的问题,该作如何解释?县卫计委主任温双凤以“这是公安的事,我不知道,也不清楚,这件事已经过去了”等予以搪塞,似有难言之隐。

冲上审判区殴打被告抓伤法警手臂

8月3日,泰和县法院开庭审理王荣樟交通肇事案。庭审当天,死者家属从旁听区冲进审判区对被告人王荣樟进行殴打,同时对赶来维持法庭秩序的法警大队长进行人身攻击,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法警大队长黄文峰告诉记者,开庭前,当被告人王荣樟被押解上被告席时,庭下一名中年妇女(死者家属)忽然冲上审判区对王荣樟挥拳殴打。法警见状上前制止,并将该名女子劝至庭外。但当她重新进入审判庭时,因需安检又与法警发生争执,法警的左手都被该妇女抓伤了。

刘美娟指出,该案本无逃逸事实,检察机关已作出过不予逮捕的决定。赔偿后,死者家属闹访,几天后检察院却又指控其涉嫌逃逸。庭审后,死者家属多次找到法院吵闹,要求重判王荣樟。最终,法院于9月21日将王荣樟收押。

刘美娟称,王荣樟被收押后,她多次上门请求死者家属谅解,争取法院判决缓刑,但遭到各种刁难,且过程反反复复。她先是找到罗曰杰的爱人彭某沟通,彭某表示她个人对出具谅解书并没意见,关键要听取其大嫂易某和弟弟罗某的意见。尔后,刘美娟找到易某,易某提出还要让王荣樟补写一份不能报复的保证书,再与罗曰杰和罗某商定。这两点要求满足后,易某称要等罗某国庆节从广东回来,可罗某国庆节并没回来,此事一度被搁浅。国庆节后,由泰和县卫计委副主任胡善卿组织,刘美娟与易某等家属作了一次面谈,可对方这次提出王荣樟要到死者坟前磕头认罪并再赔偿18万元。

参与调解的胡善卿向记者证实,死者家属的确提出过上述两个条件,“因条件过高,双方便没有继续谈下去。”

10月19日中午,记者到泰和县法院采访,该院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法院正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记者了解到,院方给罗曰杰打电话指出闹庭是可以司法拘留的,作为党员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家属工作,制止闹访行为,这也是党纪的要求。法院也向双方做工作,希望达成谅解。

11月1日,罗曰杰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他本人有任何参与、纵容闹访的行为,也不认可家属存在打砸事实。他解释称,是村民对医院不履行救死扶伤义务感到气愤,所以发生过激行为。受害家属提出的这笔赔偿并不过分,这里面包含了卫生院医疗责任的赔偿,而对于王荣樟,他本人表示可以谅解,因肇事者态度不好且没有道歉的诚意,才导致其家属不出具谅解书,最后产生互不相让的局面。

“按此说法,这笔赔偿金包含了卫生院的医疗事故责任赔偿,那同时也是一起医闹事件。”肇事者家属认为,针对医闹问题,2014年5月1日出台的《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是违法行为,须从严惩处。在这起案件中,死者家属打砸卫生院,造成数万元的财产损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泰和县卫计委一名工作人员对此则表示,死属家属闹访看似“医闹”,其实不是一起医闹事件,应属于寻衅滋事。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有时也难免会死人。泰和县如此处理王荣樟交通肇事案,等于给地方交通事故调解开了一个坏的口子,助长了闹访的不正之风。”泰和县一名政法干警表示,一些基层政府至今仍停留在“花钱买平安”的惯性思维,对闹访不敢理直气壮,反而隐忍退让,助长了某些人一闹就有钱,“信访不信法”,无形中给社会稳定和基层治理增加了难度。

发 稿前记者获悉,11月7日,泰和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王荣樟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荣樟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鉴于被告人王荣樟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且所在单位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理,但因被告人未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矛盾未化解,所以不宜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法制网南昌11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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