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13:55:5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位老者到佳县公安交管大队报案。前不久,佳县公安交警侦破一起非现场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撤离事故现场,未及时报案)案件时,发现其中疑点重重,一男子出于“仗义”,替朋友交通肇事揽责,其父亲发现后,举报肇事者,事故真相得以大白。
年前,省道佳吴路南河底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与老者同村的张某在晚上9点多驾驶起亚牌小汽车在该路段不慎将一行人刘某撞伤,又用该车把刘某送到医院治疗。由于出事时未带驾照,情急之下,张某打电话让自己同村好友小李替自己顶包,法律意识淡薄又仗义豪爽的李某满口答应,次日,李某向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投案”。目前,佳县警方依法给予交通肇事嫌疑人张某和顶包的李某行政处罚。
编辑:唐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