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7:17:31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7月4日清晨6时25分许,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胜利路新都汇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两轮摩托车在发生碰撞后逃逸,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事发地及周边监控,经轨迹追踪发现发生第一起事故后,摩托车驾驶人在逃跑过程中又与一辆路边停放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倒地,此时肇事司机再次逃离事故现场,随后又与一辆共享单车相撞倒地。在第三起事故的视频中看到肇事司机也已受伤,并将自己的摩托车推至路边后徒步离开现场。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第三起事故地点,在周边搜寻到肇事摩托车予以暂扣,并在附近医院查找肇事司机。
上午十时许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大队稽查中队办案人员在371医院骨科发现嫌疑人员信息,但在病区找不到该驾驶人,其家属先是称联系不上肇事驾驶员,后又改口说正在进行手术,而医院工作人员称此人刚刚离开。
中午一点,办案民警来个“回马枪”再次来到医院,找到了更换了病床的肇事驾驶员吴某,并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经询问,吴某对其酒后驾车相继发生三起事故、两次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吴某在凌晨四点左右同朋友共三人在饭店吃饭并喝了几瓶啤酒,加上一夜没有休息,对于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路线都记不太清楚,发生事故时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心里非常害怕,在第三起事故发生后吴某被自己朋友开车接走。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实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并不可怕,只要驾驶员立即停车报警、救助伤员,那也只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但如果驾驶员一时糊涂选择了逃离,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肇事逃逸可是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新乡警方提醒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事故面前不要逃避,要冷静的选择救助伤员,保护现场,等待交警的处理,并勇于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