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19:28:58来源:法律常识
接到法院传票,不用着急,根据传票要求依法答辩,举证参加庭审即可。对方起诉,不意味着就有理,就能胜诉,胜诉才是结果。作为被告,您有以下重要权利:
一,根据对方诉讼请求,答辩举证反驳对方的诉讼主张
二,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提醒:
一,诉讼关键是证据,提起诉讼方有举证义务,证据不足,则不能胜诉。
二,有权委托律师或亲友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附: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