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23:56:37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 (记者 王国柱)陆某因驾驶不慎开车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发后被警方取保候审。让人想不到的是,心情郁闷的他在候审期间跟朋友一起喝酒解闷,酒后驾驶摩托车又被警方查获。2月27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陆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危险驾驶罪一案,陆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5日晚上7点左右,陆某驾驶重型箱式货车在某公司内送货,在未察明周围情况下,倒车将窦某、陈某撞倒,导致窦某死亡、陈某轻伤一级。出事后,陆某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两个月后,陆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再次触犯了法律。陆某回忆,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他心情一直不好,朋友提议吃个饭。席间,陆某喝了酒,饭后,陆某觉得自己没喝多,再加上饭店离家不远,便侥幸开着二轮摩托车上了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