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0:35:50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8月31日上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公安机关的见证下,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
为了实施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二)》的要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出台了《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的试点意见》,对符合不起诉条件又确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这是我院首次对醉酒类的危险驾驶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四名犯罪嫌疑人当众悔过,表示今后以己为戒,教导身边人严格遵法守法,不逾越法律红线。
不起诉宣告现场邀请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办案民警参加
并发表意见
文 | 吴硕 编辑 | 宋静媛
曾都检察
执法监督 忠诚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