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1:16:18来源:法律常识
这个案件是我方作为被告许xx的代理人。本案8月开庭,本周一审结果下来,判决结果基本符合我们的预判及当事人的预期。
本案开庭前,因检察院把公安机关的材料退回,不予起诉。也就是我我方当事人许xx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告(被害人的配偶和儿子)起诉许XX要求赔偿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等150多万元。原告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许xx因逃逸未报警,承担全部责任为由,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被害人死亡的全部赔偿责任。
我们经过案情分析,并查找相关案例,并与法官沟通,得出结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最多承担5-15%的赔偿责任。事件的经过是许xx骑自行车与相向而行的被害人发生相碰,引起纠纷,许xx试图逃离,被害人抓住自行车不放,倒地后不起,送医后不治身亡。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是因被害人自身疾病冠状动脉硬化,心脏病发作导致呼吸衰竭死亡。其倒地仅是轻微伤,不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仅是因情绪激动引发心脏病的诱因。该诱因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有因果关系。法院酌情判赔许xx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本案说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大小和相应的人身事故损害赔偿之间没有必然的比例关系,而是要根据侵权责任,划分引起人身损害结果贡献的比例大小。再综合考量赔偿的承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