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3:29:37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坤
眼下,临清的张先生仍在一场事故后的康复中。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要多亏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2023年3月8日20时许,张先生步行外出,在临清市国道240线金郝庄附近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倒,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张先生身体多处骨折,受伤严重。
事故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张先生家庭收入微薄,由于伤势严重,短短6天就已花费十多万元的医治费,再也无力支付接下来的救治费用。得知情况后,事故救助基金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及时与张先生的家属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第一时间为张先生开启了“绿色救治”通道。救助服务站本着“靠前一步、为民办事”的原则,主动向张先生的家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并依法依规积极协助张先生家人办理相关手续,以最快的速度将15万元的救助费用垫付到位,使张先生得到顺利救治。关键时刻,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张先生一家渡过了难关。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公安部“放管服”20条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用于救助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解决因肇事车辆逃逸或未参加交强险等原因而导致受害人救治延误的问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医院的抢救费用,为抢救治疗事故伤员赢得宝贵时间和费用支持。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主要有三种: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车辆肇事后逃逸的。凡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该社会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