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7:26:01来源:法律常识
甲驾车撞伤了乙,车辆在丙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丁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
原告:乙,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告:甲,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告:丙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方式:XXXXXXXX
被告:丁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方式: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XXXX元,其中:住院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误工费XX元,营养费XX元,护理费XX元,残疾赔偿金XX元,交通费X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X元,鉴定费XX元,后期治疗费XX元,合计XXXX元;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丙公司和被告丁公司在各自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甲承担赔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首先,简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为准,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伤害后果和责任划分)以及住院治疗的经过、伤残鉴定的评级和后期治疗费。其次,写明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基本情况。最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