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2:55:54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6月1日,洛阳市老城区。7时4分许,许某某驾驶轿车沿中州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义勇街,在通过路口时,先冲撞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后再次与袁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李某某、袁某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洛阳交警调查认定:许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不负该起事故责任;袁某某不负该起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的发生
绝大多数是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这是交通常识
也是守护我们生命安全的基准线
洛阳交警提醒:闯红灯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影响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应牢记无论时间有多紧急,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