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观点讯息:交通肇事罪追溯期限,肇事逃逸顶包怎么处罚

时间:2023-05-31 18:48:13来源:法律常识

“我举报2010年孙大强交通肇事的案件,真凶并非孙大强,而是他的亲弟弟孙大洪……”在孙大强交通肇事案发生长达九年之后,因为一封知情人的检举信,这起尘封许久的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东海县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促使该案再审,孙大强“顶包案”终于落下帷幕。

事情要从9年前的一起车祸说起。2010年12月1日17时许,孙大洪无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行人樊士豪相撞后碾压致樊士豪受伤,樊士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孙大洪为逃避责任,骗取保险赔偿,便请求哥哥孙大强顶替自己作为肇事司机。孙大强遂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顶包”成为肇事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1年5月25日,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孙大强提起公诉,同年6月14日法院判决孙大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鉴于该案存在“案中案”,为确保成功起诉,在审查起诉孙大洪交通肇事、保险诈骗案中,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审查案件证据发现,原审判决的孙大强交通肇事案实际肇事者系孙大洪,原审被告人孙大强存在顶罪行为,原审认定的孙大强交通肇事案事实错误。同时,承办检察官认为孙大强为了包庇其弟孙大洪而作虚假证明,扰乱司法秩序,构成包庇罪,对原审判决的交通肇事罪应予再审,再审期间变更指控罪名为包庇罪,且孙大强包庇的犯罪行为一直呈持续状态,依法没有超过诉讼时效。2019年12月3日,东海县检察院向审判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进行再审。同年12月10日该案再审,东海县检察院对起诉事实、适用法律进行了变更。

“经过肇事者和顶包人的预谋和串供,案件真相被掩盖,真正的肇事者被隐藏,会导致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错位。而顶包人代人受过的行为不仅对被害人和家属造成了情感上的伤害,更是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并给公众造成了一种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假象,严重践踏和破坏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东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红梅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出庭支持公诉时如是说道。

“顶包”九年,终落法网。2020年3月17日,孙大强交通肇事案再审开庭,孙大强因替他人顶罪,造成真正的肇事者孙大洪逃避刑事处罚长达九年。同年3月23日,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原审被告人孙大强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12月31日,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保险诈骗罪对孙大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孙鑫鑫 王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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