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0:33:15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1日下午,交通事故当事人牛女士怀着感激的心情将一面写有“心系人民 恪尽职守”的锦旗送到交警下瓦房大队,向事故交警和辅警表达深深的感激之情。
2020年11月9日9时20分,交警下瓦房大队接警称,在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奉化道交口发生一起两辆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其中一名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事故交警张亚彬和辅警陶振江迅速赶到现场勘查,经对伤者牛女士进行询问得知,事发时一辆电动自行车超越其车辆时将朱女士所骑行的自行车晃倒,随后电动自行车径直驶离,等伤者反应过来时肇事者已不知去向。
交警随后耐心调取案发周边监控,通过细心比对,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查找到当事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经过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调查询问,其承认在超车过程中并未与对方车辆接触确实是晃到了自行车。经过交警和辅警的努力,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牛女士对交警的工作责任心表示非常感谢,专程送来锦旗。(焦轩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