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9:25:04来源:法律常识
11月5日,福建三明。晚21:08分许,交警接到报警,称534国道荆东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伤势严重,肇事车辆逃逸。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由于事发夜间,现场无有效目击证人,暂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交警立即成立工作组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一方面组织民警立即赶往医院了解受害者伤情,另一方面调取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提取有价值的线索。
经细致查看事发路段监控,民警迅速锁定一辆嫌疑极高的白色越野车。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卓某,经连续劝说和普法教育。22时15分,卓某某到交警直属二大队投案自首。
卓某供述,事故发生后,由于担心伤者家属情绪失控自己被打,所以才驾车逃离,同时自认为事故路段有监控,交警一定能找上自己,便没有选择主动报警。
见到民警,卓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 “现在很后悔”。目前,被撞的伤者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卓某已涉嫌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卓某某的将是法律惩罚。
转自 | 福建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