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干货速递:报警后顶替交通肇事,开车肇事找人顶替,顶替者有什么责任

时间:2023-06-04 07:39:1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梅州兴宁的深夜街头

2车相撞的剧烈碰撞声打破宁静

民警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调查

面对自称肇事司机的说辞

发现事故似乎另有隐情

近日23时29分左右,梅州兴宁交警兴城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兴宁城区怡兴路路段,发生一起2辆小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勘査,现场调查中,一名余姓男子自称是该交通事故中粵T号牌黑色小车的驾驶人,但在对余某的询问过程中,其叙述事故发生过程时吞吞吐吐,不自然的表情引起了民警怀疑

余某自称是粵T号牌黑色小车的驾驶人

民警立即调取公共视频,查看事故情况。当天晚上,银色小车为避让路口停放的摩托车,减速行驶在右车道。余某自称驾驶黑色小车在对面车道未留意,径直行驶撞向银色小车。猛烈撞击导致黑色小车翻车。

2车碰撞事故瞬间

民警对余某所说的行踪轨迹进行调査核实,通过视频追踪、技术比对等措施,发现多处与事实不符。在证据面前,余某承认了自己顶替朋友吴某的事实

次日16时左右,当事人吴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找人“顶替”的违法事实

吴某供述肇事逃逸找人“顶替”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顶替者余某的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2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确定如下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吴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吴某发生事故不仅没有配合处理

反而心存侥幸找人顶替

有意隐瞒自己肇事者身份

同样可能构成肇事逃逸

逃不过交警的法眼

一、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

二、替人“顶包”者不要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者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者甚至可能构成包庇罪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做好这3步

1 现场留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 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 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交警蜀黍提醒

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应留在现场

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救助工作

绝对不要找人顶替或肇事逃逸

无论是肇事者还是顶替者

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部分素材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被告人 逃逸 用人单位 肇事罪 驾驶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当事人 事故 赔偿 交通肇事 房屋 土地 自诉 补偿费 刑事案件 被害人 法院 肇事 公司 辩护 事务所 责任 债务 交通 打官司 法律 车辆 鉴定 离婚协议书 民警 嫌疑人 债权人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