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1:27:37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王茸
只因在茫茫车海里多看了一眼,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就此破获。近日,江宁区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的一名民警在下班途中觉得一辆车十分眼熟,回到大队一查,原来就是它!
3月18日,江宁高新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市民吕先生称自己将车停在停车场里,取车时他发现车尾有明显撞击痕迹,肇事车不见踪影。
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只见吕先生的车后保险杠严重受损,倒车雷达也坏了。不过,停车场内没有公共视频,民警想方设法查了半天,终于找到一辆事发时刚刚进场的货车,该车行车记录仪远远拍到了事发经过。
视频显示,肇事的是一辆黄色小轿车,倒车时撞到了吕先生的车尾,司机停都没停,径直离开现场。遗憾的是因为距离较远,再加上角度问题,根本无法看清肇事车车牌。
好在肇事车的颜色比较醒目,根据车身形状,可依稀判断出该车为丰田牌,车型较老。民警采取视频追踪的方法,沿着车辆逃逸方向调取沿途公共视频,然而,该车驾驶人很可能熟悉周边地形,尽走一些小街小巷,避开有公共视频的路口。民警追踪了一段后,肇事车彻底“失踪”了。
3月22日18时30分,办案民警正常下班回家,他驾车沿湖山路北向南行至天元路附近时,前方一辆小轿车引起了他的注意:黄色车身,丰田牌,车型也与肇事车完全一样,车尾好像有碰撞痕迹。由于一连看了几个小时视频,肇事车的“身影”早已牢牢记在民警脑子里,他赶紧记下车牌号。
次日,民警根据车牌号展开调查,在连续比对多个卡口画面后,民警发现这辆车的尾部确实有明显撞击痕迹,而且是3月18日后才出现的“新伤”。
很可能这就是肇事车!民警立刻联系上车主汪某,在追问下,汪某承认了自己逃逸的事实。汪某说,当天下午,他前往某装饰城购买装修材料,离开倒车时,不小心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车,因为汪某对周边路况非常熟悉,认为此地没有监控,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开,没想到被远处一辆送货车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车身,更没想到被下班回家的民警一眼认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汪某因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将被罚款10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