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业速递:交通肇事谎报信息的,成都酒驾撞人新闻

时间:2023-06-05 10:56:03来源:法律常识

17日凌晨0点40分,成都天府大道南段与华阳大道的交叉路口,一辆枣红色小轿车与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无人员伤亡但两车受损。公安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但竟有两名女子均自称是枣红色小轿车的驾驶员。

如此一来,现场的民警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两位女子同样口吐酒气,两人均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民警控制。

在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两名坚称肇事车驾驶员的女子进行了血液样本的提取。民警经过结果比对与相关调查得知,两名女子中的杨某某实为枣红色小轿车当天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0.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而另一名李姓女子为何自称肇事车辆驾驶员,甘心顶包获罪呢?民警了解到,李某根本没有驾照。事发前不久,李某正和友人杨某某在同一宴席吃饭,俩人都喝了酒。醉酒微醺时,最是讲义气,在听说杨某回家路上出车祸后,二话不说便打车赶到了现场,信口开河,欲冒名顶替,颇具“侠肝义胆”之风骨。与此同时,当晚参与宴席的另一位男子王某也赶到了现场,采取拒不配合调查的架势,严重影响了现场民警的正常执法。

最后,杨某某被成都市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李某向执行公务的民警提供虚假证言,妄图为肇事车辆驾驶员杨某某顶包,谎报案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之相关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王某一再对民警无理纠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相关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一起交通事故,三人受到法律惩处。“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驶!”警方提醒,那些喜欢“敲边鼓”、“帮帮唱”的人,自觉遵纪守法,切勿玩火自焚。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戴佳佳

警方供图

编辑 余孟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劳动者 逃逸 被告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肇事罪 用人单位 驾驶 赔偿 劳动合同 事故 债务人 当事人 协议 交通肇事 房屋 土地 自诉 肇事 被害人 责任 补偿费 法院 事务所 刑事案件 辩护 公司 交通 债务 法律 车辆 民警 打官司 嫌疑人 鉴定 死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