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交通肇事撞人不施救,男子雨夜撞人后不施救 致伤者死亡视频

时间:2023-06-05 13:37:57来源:法律常识

8日凌晨1时左右,重庆男子阳某驾驶货车途径富顺县境内时,不慎撞倒路人陈某。然而,阳某并没有选择报警和呼救,而是下车将受伤的陈某拖移至路边,随即驱车驶离现场。当天早上7时许,附近村民发生陈某时,陈某已经死亡。

成都商报记者从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获悉,18日,该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驾驶员阳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发:七旬老人死在路边

8日早上7时15分许,富顺县交警大队接到赵化交警中队转警称:在省道S207138KM+400M、富顺县境内线盘田(小地名)处发现一位老人斜躺在路边,已经死亡,疑似交通事故。富顺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现场走访勘查确定,死者系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肇事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但由于现场没有更多的线索,暂时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及驾驶员。

肇事现场

“我们在进一步的走访中了解到,有一位村民看到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办案民警称,该目击者向民警讲述,事发时间大约是8日凌晨1时左右,他听到公路上有声响,遂起身查看。该目击者看到,一辆红色大货车停在路上,一名短头发的年轻人正在朝路边拖动着什么,“当时下着大雨,看不清楚,像是在拖一个人,我又不确定拖的是什么”。而后,男子上了红色货车,驶离现场。

红色大货车、短发男子,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为破案提供了重要信息。当即,办案民警通过监控中心对当晚通过该路段的过往车辆进行查询。经过排查比对,目标锁定到一辆号牌为渝BW1xxx的红色货车上。民警立即通知货车驾驶员到县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交代:因为害怕所以选择逃逸

肇事车辆

办案民警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红色货车驾驶员阳某,现年34岁,重庆人。8日上午9时许,阳某在接受警方第一次询问时并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还把进入富顺卡口的真实时间推延至凌晨2点左右。但就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信息显示,阳某在当晚凌晨0时许就已经通过了富顺卡口。“他故意说错时间,我们就更加怀疑他是肇事司机”。

8日中午时分,民警对阳某进行第二次询问。这次,阳某不仅承认了撞人后肇事逃逸的事实,还向警方供述了详细过程。

阳某向警方交代,凌晨1时左右,他驾车经富顺县石道往富顺县赵化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线盘田附近时,车头左侧撞到一名路人。发现撞了人,阳某停车查看,虽然听到伤者的呻吟声,但阳某并没有报警和呼救,而是选择将其拖移至公路边上,随即驾车驶离现场。直至上午8时许,阳某接到民警电话,他仍没有主动报警说明驾车撞伤路人一事。

为何将老人拖移至路边?为何驾车逃逸?阳某称,当时下着雨,视线不好,他知道撞到人了,但只感觉汽车左侧保险杠与陈某擦挂了一下,“当时看不出他(受害人)有什么问题,没看到明显的伤痕”。因为担心前后有车来对陈某造成二次碰撞,所以把陈某移到对面的公路边。由于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故,阳某不知如何是好,加之担心受害人家属发现后会对其动粗,心里害怕,就选择了驾车逃逸。

阳某还称,他想过第二天到交警队自首,但是民警在其自首前就打来了电话。对于事发当时选择逃逸,阳某深感悔恨,他表示会尽量赔偿受害人家属。

8日晚,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跑与不跑,结果天壤之别

“我从警三十多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把伤员拖到公路边上,然后驾车逃逸的(案件)。”办案民警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不管阳某有哪些理由,但从交警部门调查的情况来看,事发时间在凌晨,天空下着雨,公路上没有其他行人和车辆。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为了逃避法律打击才抱着侥幸心理逃离的现场。

办案民警介绍,就该案而言,如果不跑主动实施救助,从阳某车辆购买的保险来说,完全可以进行赔付,即使发生最坏的结果——受害人死亡,阳某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只是涉嫌交通肇事。但是跑了,除了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外,阳某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甚至涉嫌故意杀人,三者在法院最后量刑时有着天壤之别。

3月18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阳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陈玉萍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编辑 官莉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劳动者 逃逸 被告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肇事罪 驾驶 用人单位 赔偿 劳动合同 事故 债务人 当事人 协议 交通肇事 房屋 土地 自诉 肇事 被害人 责任 补偿费 法院 事务所 刑事案件 辩护 公司 交通 债务 法律 车辆 民警 打官司 嫌疑人 死亡 鉴定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