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0:54:45来源:法律常识
4月24日,有网友报料称,4月4日晚,河北衡水景县杜桥王吾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谦寺镇倪高卜村支书王某建醉酒驾车追尾另一辆轿车,造成前车4死1伤。死伤者系一家人,最小年龄11岁,年龄最长者61岁。
红星新闻记者从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此事属实,目前王谦寺镇倪高卜村支书王某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该起交通事故尚在处理中。
被追尾车辆
被追尾车辆死者孟某文的姐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2019年4月4日晚11时,肇事村支书王某建酒精检测为131.9mg/100ml,车速137km/h。王某建当晚驾驶的车辆系从一商人处所借,该商人同在肇事车辆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家属称,前车死者分别是61岁孟某茹、40岁孟某文、41岁王某英、11岁的孟某奥,伤者是18岁曹某政,系一家人。
家属提供的被追尾车辆照片显示,该车尾部严重变形。
肇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