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8:52:39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推进“豫筑平安”社会面集中清理清查统一行动,全省高速交警按照高速总队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聚焦“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超员、疲劳驾驶、假牌套牌假证等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维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2月26日晚,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六支队在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酒危险驾驶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22时30分许,六支队民警在连霍高速郑州柳林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本该正常上站的黑色轿车犹豫不前,最后竟停在站口车道,驾驶员企图躲避检查。
民警迅速上前,多次示意后,驾驶员才摇下车窗,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该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魏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了解,该驾驶员魏某当晚因心情烦闷,晚饭时喝了点儿白酒,之后需驾车出去,心存侥幸觉得走高速不会有人查,没想到刚到高速口就被查个正着。
目前,魏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导致驾驶人的触觉能力、反应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大幅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速交警一直对此类违法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珍爱生命,守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