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3:06:0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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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你是否因等待交警到来而造成交通堵塞
你是否因协商调解而多次往返交警队
你是否因责任划分而耽误日常工作时间
那么今天
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出一招
不仅不阻碍交通
还很方便快捷
当发生轻微事故后,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后台人员根据事故程度进行转移至黄冈交警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届时,驾驶人只需按照接警员指令拿出手机,拍摄、上传事故照片,简单操作之后,即可迅速离开现场,搞定一切。实现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 哪些交通事故 ★
适用快处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齐全有效,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方可以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适用快处快赔的21种交通事故情形
★ 交通事故快处 ★
操作流程
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与报案人取得联系。
指导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进行拍照取证,并在双方交换证件后撤离现场。
告知事故双方一起到就近的快处网点处理。如当事一方或双方对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宣布的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告知当事双方需到事故地点所属辖区大队找当日值班民警处理。
如无异议,由快处中心交警远程下达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可根据责任认定书前往就近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上述电话可不要拒接哦
此外,这些操作要点也要记牢
“人未伤 车能动 快拍照 自撤离”
操作要点
1 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三角警示牌。
2 事故一方当事人现场拍照取证,至少包括车辆侧前方、侧后方及碰撞部位3张照片。
3 拍照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迅速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路段停放,双方驾乘人员撤离至路边。
4 事故双方自行协商或申请在线认定,只需要事故一方当事人操作采集事故相关信息,另一方当事人配合验证确认。
5 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对于保险公司开通在线定损理赔的,可以申请在线定损理赔。
拍摄事故照片时
尽量多拍一些事故的细节
这样交警蜀黍就能更清晰地辨认事故责任
★ 哪些交通事故 ★
不适用快处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五)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六)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八)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九)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一)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审 核:阮景红
通讯员:田继业
编 辑:王科
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答:根据法律规定,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在接到事故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交通事故造成一个死亡并且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包括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
3、醉酒驾驶机动车要负刑事责任吗?
答: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会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4、交通事故受伤医疗费可以同时用多种保险报销吗?
答:是可以的,但是医疗费需要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是说最终总报销的数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的数额,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犯罪。
5、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呢?
答:交通事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等赔偿项目,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6、买了全险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全赔吗?
答:全险不代表完全赔偿,对于医疗费需要按照医保报销的标准来核定,非医保报销的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自行承担,鉴定费也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或者车辆贬值损失吗?
答: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原则上是不支持折旧费或者车辆贬值损失的。
8、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答:营运车辆发生交通影响营运作业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标准一般按照同行业标准计算。
9、第三者责任险买多少比较合适呢?
答:第三者责任险是保障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随着赔偿标准的逐年增高,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无法满足赔付需求,建议购买20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
10、交强险有责限额是多少呢?
答:交强险医疗费有责限额是18000元,死亡伤残有责限额是180000元,财产损失有责限额是2000元。
11、车辆维修一定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才能理赔吗?
答: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店维修是基于保险公司对成本的管控以及理赔方便做出的,不选择指定的维修店维修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12、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答:目前一般只有伤残或者面部留下瘢痕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其他普通伤情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13、机动车驾驶人跟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答: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由驾驶人承担责任,车主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14、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能否要求赔偿?
答:对于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合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15、交通事故伤残到哪里鉴定呢?
答:这个没有特殊要求,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16、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起诉吗?
答:不可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一般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并适用,但并非绝对,如果有证据足以推翻责任划分,人民法院可以在具体案件中重新划分责任。
1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能力支付巨额医疗费,肇事方也不支付如何处理?
答:可以申请保险公司预赔医疗费以便延续治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18、交强险可以赔偿车内人受伤的费用吗?
答;不可以,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为本车之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19、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20、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谁承担?
答: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多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答: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2、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答: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3、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
答: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4、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是驾校还是学员?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25、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26、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造成搭乘人损伤,能否减轻驾驶人责任?
答:此为好意同乘。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法支付大额医疗费,怎么办?
答: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8、遭遇逃逸事故怎么办?
答: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驾车逃离现场,要及时地将车号、车型、车辆颜色、装载物及有关特征和驶离方向记清楚,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追缉、堵截。现场遗有肇事车辆脱落物(如油漆、玻璃、塑料碎片)的,应予妥善保管。
29、发生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事故认定书?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0、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31、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原因、责任等无法做出认定的,当事人能否起诉要求赔偿?
答:可以,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无法查明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为同等责任。
3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
33、在外地发生了交通事故,适用哪里的标准赔偿?
答:在事故发生地标准赔偿,经常居住地赔偿标准更高的,可以适用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赔偿。
34、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的个人体质状况扩大损害后果的,是否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答: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35、孕妇因交通事故致终止妊娠,是否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因CT检查影响胎儿健康发育,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终止妊娠,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联,受害者有权就终止妊娠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6、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电动车生产商以非机动车名义生产但是实际被认定为机动车的产品,在产品警示说明方面存在缺陷,误导了消费者,致使肇事电动车具有了不合理的危险,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且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肇事逃逸一定是全责吗?
答: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38、无业及退休人员主张误工费是否应予支持?
答:对于无业人员的误工费问题,应慎重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官可以根据其工同期的最低工资标准支持误工费。
对于退休人员,如果其被返聘或有其他的实际工作收入,只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即应当支持除了退休金之外的这部分误工费。
39、人伤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久?
答:人伤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40、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什么?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五件事。一、立即停车熄火,千万不要逃逸;二、打开双闪,摆放三角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三、抢救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千万不要见死不救;四、拨打122报警电话报案,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五、对事故现场拍照,以固定现场、保存证据,避免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产生争议。
41、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答:由其监护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42、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答:可以。停运损失类似于误工费,属于间接的财产损失,应当赔偿。
大家都知道,年底是碰瓷的高发期。最近,交警部门接到不少司机的报警电话,说自己好像碰到了碰瓷党。有的司机还被骗了钱。小编梳理了一下,发现这18条路碰瓷比较高发,司机们要特别留意!
司机105国道被碰瓷
10月18日凌晨4点,陈先生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沿105国道南往北方向行驶。清晨的105国道,车辆比较少,但陈先生却被一辆龟速行驶的车挡道。
只见一辆日产小车一直压着速度前行,陈先生在后方闪了几次大灯,前车依旧龟速行驶,刹车灯不时亮起。
来到坦洲路口公交站附近时,陈先生加速超车。突然,车后传来“啪”一下声响,陈先生从后视镜看到,一名骑车男子摔倒了。
陈先生赶紧下车查看,男子先发制人,说陈先生撞到他,现在颈椎很不舒服,胳膊也很疼。
虽然男子没有流血,也没有其他明显伤痕,但陈先生开车十几年,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一下子也不知道如何是好。男子看陈先生没反应,于是“呀呀呀”地喊起来,还让陈先生赶紧带他去医院。
就这样,陈先生驾驶车辆,男子则坐在副驾驶,准备去往医院。刚驶入南坦路,男子捂着右耳喊了起来:“流血了、流血了!赶紧停车!”
陈先生原本也是将信将疑,停车后仔细查看,男子右耳流了不少鲜血,他的手上、衣服上都有,这下可不得了了。
紧接着,男子拿出手机,在陈先生面前拨打“110”,他简单地说明情况后,将手机递给了陈先生。电话那头传来“警察”的声音:
“你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已经涉嫌逃逸,保险不予理赔。”
“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都特别高,6、7万是走不掉的;如果不想赔那么多就私了吧!”
男子接着警察的话,也向陈先生提出了私了,说自己耳朵穿孔了,做手术也要很多钱,至少要赔个2、3万元吧。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陈先生和男子又谈了一会儿,男子将价格降到了1万元。陈先生虽然有点犹豫,但电话联系妻子后,还是决定要亲自报警处理。
听说要报警,男子赶紧按住陈先生,还说刚刚已经报警,交警已经有记录,不用重复报警。陈先生并没有理会男子,继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再一回头,男子早已消失不见了。
两司机过二线公路遇上碰瓷党
10月23日晚上8点38分,周女士驾驶一辆粤TW××6C号白色吉利小车,来到金鼎二线公路。行驶至北山考场附近路段时,前面出现了一辆小车,速度很慢很慢,周女士只好跟在后面行驶。
跟了一段路,前车不仅开得慢,还时不时刹车,行径非常古怪,于是周女士向右变道超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周女士旁边出现了一名骑车男子,就在周女士超车时,车后传来很轻的一下碰撞声,男子应声倒地。
周女士刚走下车,男子就让她私了赔钱,刚开始说要2000元,最后降到了1000元。周女士想着快点息事宁人,给了男子1000元后,便离开了。
回到家后,周女士害怕对方还会找自己麻烦,于是将路上的遭遇告诉丈夫,丈夫一听觉得这手法好像在哪见过,怀疑对方是碰瓷,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就在同一天晚上,这条路上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10月23日晚上9点,李女士驾驶一辆粤C3××8J号丰田小车在二线公路上行驶,突然一名骑车男子朝她冲了过来,还在车前摔倒了。
李女士马上停车处理,问男子有没有事,男子说自己受伤了,让李女士送他去医院。发生交通事故,当然要立即报警,李女士正准备拨打报警电话,没想到男子呀呀呀呀地喊了起来,还说要让她赔钱私了,李女士只好把电话挂掉。
刚好李女士家就在附近,想着让家人过来帮忙,男子一听顿时慌了,摇头说不用不用,还准备骑车离开。
李女士看着男子手流血了,想给点钱男子去包扎、处理一下,没想到男子钱也没要,转头就跑了。
碰瓷党的手法让人防不胜防,但大家只要记住一点,如果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上述碰瓷党的特征,都要第一时间用自己手机进行报警,千万不要给对方高额赔偿进行私了。
交警将近期多起碰瓷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了下面几个特点:
1.道路特点规律
进出珠海的门户道路:105国道、港湾大道、珠海大道等
其他城市道路:旅游路、金凤路、创业路、敬业路、北环街、兴柠街、岱山路、银桦路、水湾路、宝胜路、寿丰路、茂丰路,斗门白藤七路、新堂路、X981县道等,以及其他偏僻、车辆稀少,缺少监控的路段。
2.碰瓷惯有手法
前车龟速,逼迫后车超车,随后骑车男子配合倒地。“伤者”通常是耳朵流血、脑袋疼甚至出现骨折的症状。在去医院路上,联合“假110”谎称保险不予理赔,要求司机给钱私了。
3.碰瓷对象
通过近期多起碰瓷警情,交警发现碰瓷党喜欢挑选外地号牌车辆、面包车下手,抓住这些车辆对珠海路况不熟悉、保险购买不全等,希望可以赔钱了事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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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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