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9:35:0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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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文是小编为你精心编辑整理的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请点击相关栏目查看,谢谢!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河南光速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
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司百灵的伤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禁止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护理期作出鉴定,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二、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
经过庭审质询,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意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们国家目前有任何规定允许交通事故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评定程序、评定依据及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灵是交通事故受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评估以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依据,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本案评估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三、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结论明显错误。
虽然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适用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但是根据此规范5.7-5.10之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均无护理依赖。在无护理依赖的前提下却做出司百灵需终生护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四、经过庭审质询本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首先,为确保本次鉴定的客观性,鉴定人应当分别接受质询,因为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与证人相同的证明意义和价值,不分别接受质询定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其次,本案的鉴定人之一薛长年拒绝回答被告方的质询,这和只有一个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特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月17日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2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月 日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___,女,19__年_月__日出生,汉,籍贯江苏,
注:____
工作单位:__市__小学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__年_月__日受伤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__小学教师,1983年8月进入学校就职,担任教师工作至今。在20__年_月__日上午_点上班路上,申请人骑电瓶车路过青山高速公路颜岗立交桥,在下坡时,因路面潮湿,导致申请人摔倒,致使申请人左腿膝盖受伤。申请人受伤后,在__乡卫生院治疗,现已治疗近2个月,花费医药费1300多元。
因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故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负伤、致残、死亡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工伤(亡):
1.教师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或未从事由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的工作,教师本人不能预见或抵抗而造成的伤亡;
2.在紧急情况之下从事对单位、对社会有益的工作或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坚持原则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3.教师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或教师在出差、调动工作赴任途中,发生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交通事故;
4,教师为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比赛)而导致的意外伤亡事故;5.教师因工作而负伤,在治疗或抢救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
6.因紧急任务加班至深夜,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工作地点睡眠,遭到意外事故而伤亡,又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工伤的认定工作,其具体程序包括:
1.负伤教师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伤的原因及过程,同时还应向所在单位提供医院的诊断书或诊断证明,因交通事故致伤的应有交警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2.所在单位应根据教师申请对其负伤原因及过程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于事故发生后二十日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在接到下属单位报告后,对事故的原因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照现有政策,符合文件精神的应于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各级人事部门对申报的教师工伤认定材料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的复核。正常情况下,应在接到申请报告的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答复。
申请人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校领导能够体谅申请人作为一名老员工的辛劳,能够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认定申请人受伤一事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此致
__市__小学
申请人(签字):
20__年_月__日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_×,性别,_年_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_×市_×街,是_公司职工。
被申请单位:_公司,地址:___×法定代表人:_×任_职务联系电话:___
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_×公司职工,__年_月被招入公司,担任_工作,在_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市_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_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市劳动保障部门
申请人(签):_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___,年月日出生,汉族,___小学学生,
现住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_____。(系申请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__,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_____。(系申请人之母)
被申请人:___,女,年月日出生,汉族,___厂退休工人,
现住____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__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__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法定代理人: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在遇到工伤以后,当事人要明确承担工伤的单位信息,如公司名称和办公地址。如果在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事件,该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起员工的工伤补偿。
如果已经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合受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当地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规定,对受伤职工作出相应的赔偿。
此外,要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证明,一般要有用工合同才能进行工伤认定。若之后做工伤伤残鉴定,或者处理有关纠纷的时候,也就能有理有据。
来源:找法网
在工作中
如何避免工伤的发生
最直接和最重要的一个就是
做好工伤预防
各行各业都有可能遭遇工伤
但是众多行业中
建筑业工人
是面临职业风险最高的人群之一
稍不留神就会中招
例如↓↓
1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一般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事故发生概率极高,约占各类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并且伤亡危险性极大。
2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对人身造成的伤害,包括高处落物、飞蹦物、滚击物及掉物、倒物等造成的伤害。
3
触电
发生人员触电的意外伤害事故的情况很多,主要有:施工中触碰施工现场周边的架空线路而发生的触电事故;起重机械在架空高压线下方作业时,触碰裸线或集聚静电荷而造成触电事故;建筑施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环境条件较差(泥浆、锯屑污染等),带水作业多,如果保养不好,机械往往易漏电;移动照明如果不适用安全电压,使用灯泡烘衣袜等违章用电也容易造成触电事故。
4
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都是由许多零部件构成的,而且其中的大部分都是运动的,特别是旋转运动。例如机械设备中的齿轮、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丝杠、联轴器等零部件都是做旋转运动的,容易造成人员受到伤害,主要形式是绞伤和物体打击伤害。
5
坍塌
由于坍塌过程产生于一瞬间,来势凶猛,现场人员往往难以及时撤离。不能撤离的人员,会随着坍塌物体的变动而引发坠落、物体打击、挤压、掩埋、窒息等严重后果。如果现场有危险物品存在,坍塌还可能引发着火、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灾害。
如何才能避免工伤的发生
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呢?
▼▼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五年行动》),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
《五年行动》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通过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提高工伤预防意识,改善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降低工伤发生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行动》明确了九项工作任务,体现了三大特点
《五年行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勇于创新发展,强化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规范脚手架搭设。
(2)规范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
(3)高度重视基坑支护。
(4)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
(5)规范现场施工用电。
(6)规范现场施工机具的防护。
(7)规范井字架的搭设。
(8)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的搭、拆和使用。
(9)设置安全警示装置: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等装置,重视现场防火和施工现场标牌的设置。
(10)加强和规范现场文明施工。
(11)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由于季节性施工造成事故的突发性较强,应从防护、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1、正确佩戴安全帽,保证安全要靠它。
2、工程机械处处险,安全操作是第一。
3、拆装支架要合规,一旦坍塌非小事。
4、用电安全时时记,一机一闸防触电。
5、塔吊下方风险高,安全牢记走通道。
6、安全三宝佩戴好,一帽一带一张网。
工伤预防做的越好
工伤发生的概率就会越低
那么万一在工作时间发生事故
建筑工人
该如何进行赔偿申请呢?
1. 工伤事故备案
参保缴费的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须于48小时内发送《工伤事故备案表》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工伤事故备案表》后,视情况于48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
2.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待遇申领
工伤认定完成后,单位或个人到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按照《工伤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治疗终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单位或个人按照《工伤伤残待遇办理指南》领取工伤伤残等级待遇(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但是要记住
有这几类情况
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1
因醉酒或者是吸毒导致伤亡的
职工如果是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2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所谓犯罪,实际上是一种严重违法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对于受伤死亡的员工,虽然不能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确认犯罪与否,但公安机关完全可能依照行政程序对死者是否构成行政违法作出评判,这种评判可以作为排除工伤认定的依据。
3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是不属于工伤范畴的。如果职业司机在上班时间履行职务,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是主要责任也是工伤如果不是履行职务行为,次要责任也不是工伤。
4
因工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范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抢救无效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5
自残或者自杀的
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无论做哪个行业都是不容易的
都得安全第一
开心上班来,平安回家去
保护好自己,从工伤预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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